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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有着悠久学科发展历史,是我国电力能源、自动化控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以培养“有崇高理想信念、深厚文化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和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行业精英”为目标,着力开展制度完善、氛围积极、特色突出的一流学科建设。

我院202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32人,已招收直接攻博2人、硕博连读12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和工程博士外,不招收定向生。

2. 外语报名条件: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或硕士阶段英语成绩≥80分;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 学术条件:

1) 报考科学学位博士要求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一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2) 报考工程博士要求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或科研经验,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一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出具转化应用证明);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 考生应与报考导师联系交流,取得报考导师推荐信。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院系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3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222;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5460836)。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完成报名和材料寄送的考生请加入QQ群:264187110。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材料内容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专家推荐书(附件2)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或博导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一封为报考导师推荐,另一封为考生硕士导师推荐(若硕士导师为副高,需另增加一份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5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6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附件3)

约2000字

8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含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

9

考生参与科研、已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的复印件

1、提供本人成果汇总页(附件4)

2、提供检索号或收录证明或书号

10

承担或参加科研项目证明(附件5、6)

1、提供本人承担、参研项目汇总页;

2、“承担项目”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首页、经费页、负责人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参研项目”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首页、经费页、有本人姓名的项目组成员名单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本人未在合同中项目组参研成员名单内,请补充提供附件6,并由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给予证明。

11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

13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14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二、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3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 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旬前在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 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三、 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 028-85460836  邮箱:postgraduate_scuee@scu.edu.cn

五、受理举报渠道

电气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85408809   邮箱:dianqijiwei@scu.edu.cn

六、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

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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