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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

 

现将2016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第一次预约式考试及第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三、考试教材及大纲

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购买方法详见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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