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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具体对象及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1.报考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含县(市、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及全市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各招录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7日8:30-17:30;

2.报考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含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各招录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8日8:30-17:30。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咸宁市委党校新学术报告厅(咸宁市温泉月亮湾青桂巷1号,具体地址见附件2)。

二、考生须提供的复审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通过审核考生提供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核查学历真伪。

2.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2份上交。

三、其他事项

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招录机关可与考生电话联系,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则由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申请、短信等形式告知招录机关。未参加资格复审,电话联系后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放弃资格复审的申请,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5月30日前完成。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报考湖北省2019年选调生且入围考察体检的考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

联系电话:咸宁市公务员局  0715—8126407

附件1:咸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地图.docx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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