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考真题是备考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做历年法考真题可以熟悉法考每年的出题思路,了解法考考试题型的变化趋势。为帮助大家备考,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历年法考真题,一起来练习下吧。
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二第二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A
【解析】
A项抢劫罪。《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甲在15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项错误。
D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1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A项还考查累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甲在假释期满前再犯新罪,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期限规定,不构成累犯,此项正确。
B项: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危害安全的犯罪不在此规定之列,可以假释,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C项:第81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较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项正确。
D项:丁不存在《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可以假释,此项正确。
13、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
机关机要员黄某借工作之便为某国间谍戴某搞到密级为“机密”的报告,该行为触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故意泄露秘密罪和非法获取秘密罪,但是故意泄露秘密罪、非法获取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应当适用特殊法条,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来定罪处罚。事后戴某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提供了六万元资金,该行为黄某构成受贿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因此B项正确。
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本题中赵某临摹名画并署上国画大师姓名、加盖伪造印鉴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17条第(四)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赵某行为仅按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B项正确。
15、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
甲编造保险事故欺骗保险公司,试图骗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行为,保险公司识破后报警,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保险公司并未产生财产损失,甲的保险诈骗行为与获得保险赔偿金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成立保险诈骗罪未遂,A项正确。
16、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赌博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该规定中的“以赌博为业”,甲构成赌博罪。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甲抢劫赌徒乙的赌资,据该规定构成抢劫罪。
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该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上述三个行为构成三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D项正确。
17、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甲对乙使用暴力将其打成重伤,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甲夺走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并扔进水沟,此时甲对手机并没有非法占有或利用的目的,因此并不会成立取得型的犯罪,如抢劫罪、抢夺罪,不使用但扔进水沟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正确。
18、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诈骗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A项考查诈骗罪。诈骗罪必须是被害人基于了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题中的被害人没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这一行为,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此项错误。
B项考查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本题中甲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将货物卸下,其将客户托运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的行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此项错误。
CD项考查盗窃罪和侵占罪。侵占罪要求非法行为人是所侵占之物的占有者、管理人或保管人,甲作为公司的一名卸货员,对于公司的货物不成立占有、管理或保管关系,故不构成侵占罪。甲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公司的货物夹带带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C项正确,D项错误。
19、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A项考查赌博罪。《刑法》第303条第1款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题中数人不属于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不构成赌博罪,此项错误。
BC项考查抢劫罪和盗窃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且行为能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平和的方式转移被害人的财物,此犯罪行为不会产生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效果。题中甲、乙、丙、丁四人使用安眠药让黄某失去反抗而夺走其财物的行为属于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B项正确,C项错误。
D项考查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被害人基于了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题中被害人黄某没有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此项错误。
20、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A.行贿罪
B.对非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AC项考查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行贿罪的主体必须为自然人,题中何经理所在公司对医院的正、副院长进行行贿,主体是单位,不符合行贿罪的主体要求,为单位行贿罪,故A项错误,C项正确。
BD项考查对非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题中行贿对象是市立医院的正、副院长,为工作人员,不符合对非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此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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