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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中,中国共产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三年,肃清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建立了各地各级的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的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在胜利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伟大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全国工农业生产1952年年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1952年,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在过渡时期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对于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依靠自己的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的支援,同样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了起来。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果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年3月召开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对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做了总结,增强了党的团结。1956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和随后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规定了对知识分子和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正确政策,促进了这方面事业的繁荣。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政策、优良作风和崇高威信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和知识分子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革命和建设工作,在全国形成了革命的、健康的、朝气蓬勃的社会道德风尚。

1956年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得很成功。大会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我们还必须为解放台湾、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消灭剥削制度和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而斗争,但是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虽然还有阶级斗争,还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但其根本任务已经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大会坚持了1956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大会着重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它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66年同1956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了3倍。棉纱、原煤、发电量、原油、钢和机械设备等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都有巨大的增长。从1965年起实现了石油全部自给。电子工业、石油化工等一批新兴的工业部门建设了起来。工业布局有了改善。农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始大规模地展开,并逐渐收到成效。全国农业用拖拉机和化肥施用量都增长6倍以上,农村用电量增长70倍。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为前7年的4.9倍。经过整顿,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科学技术工作也有比较突出的成果。

中国共产党在这10年中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毛泽东在1957年春提出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接着,他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要求。1958年,他又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这些都是八大路线的继续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毛泽东在领导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时指出了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反对平均主义,强调发展商品生产、遵守价值规律和做好综合平衡,主张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等观点;刘少奇提出了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和社会主义社会要有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观点;周恩来提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科学技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等观点;陈云提出了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订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平衡等观点;邓小平提出了关于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等观点;朱德提出了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邓子恢等提出了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所有这些,在当时和以后都有重大的意义。中共中央在调整国民经济过程中陆续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有关工业、商业、教育、科学、文艺等方面的工作条例草案,比较系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分别规定了适合当时情况的各项具体政策,至今对我们仍然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总之,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时期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时期培养和积累起来的。这是这个时期党的工作的主导方面。

这10年中,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有过严重失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1957年的经济工作,由于认真执行中共八大的正确方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效果最好的年份之一。这一年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中国共产党提出批评建议,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步骤。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其正确的一面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其缺点是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在这次会议前后,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毛泽东、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人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从1958年年底到1959年7月中央政治局庐山会议前期,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曾经努力领导全党纠正已经觉察到的错误。但是,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批判,进而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八届八中全会关于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决议是完全错误的。这场斗争在政治上使党内从中央到基层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在经济上打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使错误延续了更长时间。主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中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

1960年冬,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并且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随即在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的主持下,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果断的措施,这是这个历史阶段中的重要转变。1962年1月召开的有7000人参加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前后又为“反右倾”运动中被错误批判的大多数同志进行了甄别平反。此外,还给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大多数人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由于这些经济和政治的措施,从1962年到1966年,国民经济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但是,“左”倾错误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还有发展。在1962年9月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进一步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1963年至1965年,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1964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在1965年年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学术观点和文艺界学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进行了错误的、过火的政治批判,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发生了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不过,这些错误当时还没有达到支配全局的程度。

由于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主要注意力从1960年冬以后一直是在贯彻执行调整经济的正确方针,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地重新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同甘共苦,对内克服了自己的困难,对外顶住了苏联领导集团的压力,还清了对苏联的全部债款(主要是抗美援朝中的军火债款),并且大力支援了许多国家人民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1964年年底到1965年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努力把中国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号召由于“文化大革命”爆发而没有得到实行。

这10年中的一切成就,是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集体领导下取得的,这个时期工作中的错误,责任同样也在中共中央的领导集体。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个人。这个时期,毛泽东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中共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新中国建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他的主要论点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多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这些论点主要出现在作为“文化大革命”纲领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中共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并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至于毛泽东所重用过的林彪、江青等人,他们组成两个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的错误,背着他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

“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中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

一、“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批判的许多东西,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很多是毛泽东自己过去提出或支持过的。“文化大革命”否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17年大量的正确方针政策和成就,这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泽东自己在内的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苦卓绝的奋斗。

二、上述的是非混淆必然导致敌我的混淆。“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走资派”,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即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内根本不存在所谓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确凿的事实证明,硬加给刘少奇的所谓“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八届十二中全会对刘少奇所作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对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批判,使许多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识分子遭到打击和迫害,也严重地混淆了敌我。

三、“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许多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卷入运动的大多数人,是出于对毛泽东和党的信赖,但是除了极少数极端分子以外,他们也不赞成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残酷斗争。后来,他们经过不同的曲折道路而提高觉悟之后,逐步对“文化大革命”采取怀疑观望以至抵制反对的态度,许多人因此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以上这些情况,不可避免地给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以可乘之机,其中有不少人还被提拔到了重要的以至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在中国,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虽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但是革命的内容和方法已经同过去根本不同。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绝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纲领,而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的过程分为三段。

一、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1969年4月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这两次会议相继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对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和对所谓“刘少奇、邓小平司令部”进行了错误的斗争,对中共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错误的改组,成立了所谓“中央文革小组”并让它掌握了中央的很大部分权力。毛泽东的“左”倾错误的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被鼓吹到了狂热的程度。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等人主要利用所谓“中央文革小组”的名义,乘机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1967年2月前后,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政治局和军委的领导人,在不同的会议上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做法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被诬为“二月逆流”而受到压制和打击。朱德、陈云也受到错误的批判。各部门各地方的党政领导机构几乎都被夺权或改组。派人民解放军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在当时的混乱情况下是必要的,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后果。中共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加强了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在中共中央的地位。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二、从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0年至1971年间发生了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事件。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结果,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毛泽东、周恩来机智地粉碎了这次叛变。周恩来在毛泽东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使各方面的工作有了转机。1972年,在批判林彪的过程中,周恩来正确地提出要批判极“左”思潮的意见,这是1967年2月前后许多中央领导人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这一正确主张的继续。毛泽东却错误地认为当时的任务仍然是反对“极右”。中共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并且使王洪文当上了中共中央副主席。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四人帮”,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势力又得到加强。

三、从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1974年年初,江青、王洪文等提出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同有的地方和单位清查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不同,江青等人的矛头是指向周恩来的。毛泽东先是批准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在发现江青等人借机进行篡权活动以后,又对他们做了严厉批评,宣布他们是“四人帮”,指出江青有当中共中央主席和操纵“组阁”的野心。1975年,周恩来病重,邓小平在毛泽东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召开了军委扩大会议和解决工业、农业、交通、科技等方面问题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着手对许多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使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是毛泽东不能容忍邓小平系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又发动了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国因而再度陷入混乱。1976年1月周恩来逝世。周恩来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鞠躬尽瘁。他在“文化大革命”中处于非常困难的地位。他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为继续进行党和国家的正常工作,为尽量减少“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损失,为保护大批的党内外干部,做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费尽了心血。他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他的逝世引起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无限悲痛。同年4月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强大抗议运动。这个运动实质上是拥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正确领导,它为后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奠定了伟大的群众基础。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且错误地撤销了邓小平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团加紧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同年10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这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长期斗争取得的伟大胜利。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毛泽东是经常注意要克服中共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的缺点的,但他晚年对许多问题不仅没有能够加以正确的分析,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混淆了是非和敌我。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多次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他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也制止和纠正过一些具体错误,保护过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使一些负责干部重新回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他领导了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对江青、张春桥等人也进行过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这些都对后来中国共产党顺利地粉碎“四人帮”起了重要作用。他晚年仍然警觉地注意维护中国的安全,顶住了社会帝国主义的压力,执行正确的对外政策,坚决支援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并且提出了划分三个世界的正确战略和中国永远不称霸的重要思想。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共产党没有被摧毁并且还能维持统一,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有各族各界代表人物出席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能召开并且确定了以周恩来、邓小平为领导核心的国务院人选,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这些重要事实都同毛泽东的巨大作用分不开。因为这一切,特别是因为他对革命事业长期的伟大贡献,中国人民始终把毛泽东看作自己敬爱的伟大领袖和导师。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在“文化大革命”中同“左”倾错误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是艰难曲折的,是一直没有停止的。“文化大革命”整个过程的严峻考验表明:中共八届中央委员会和它所选出的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书记处的成员,绝大多数都站在斗争的正确方面。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无论是曾被错误地打倒的,或是一直坚持工作和先后恢复工作的,绝大多数是忠于党和人民的,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念是坚定的。遭到过打击和折磨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爱国民主人士、爱国华侨以及各民族各阶层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都没有动摇热爱祖国和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立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而牺牲的刘少奇、彭德怀、贺龙、陶铸等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其他一切党内外同志,将永远被铭记在各族人民心中。正是由于全党和广大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知识分子、知识青年和干部的共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中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其中包括一些新铁路和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一些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的投产,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等。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当然,这一切绝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在“文化大革命”中,尽管遭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终于战胜了他们。中国共产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历史再一次表明,中国人民是伟大的人民,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伟大而顽强的生命力。

改革开放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粉碎“四人帮”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和国家,但“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政治、思想、组织和经济上的混乱还极其严重。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会形成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以毛泽东为核心,邓小平是其重要成员),承担起艰巨的使命,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领导和支持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冲破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是经当时中央主要负责人华国锋批准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联合社论中提出的)的束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左”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是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在确定工作中心转移的同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并针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思潮,旗帜鲜明地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党的基本路线的简称,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思想开始形成,奠定了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强调必须以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实现。根据历史转折的新要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逐步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提出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实行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

中国共产党对重大历史是非作了认真的清理。采取一系列措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了有利于增强党的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各项政策。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本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同时坚决顶住否定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维护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肯定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随着国内局势的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变化,越来越显示出党作出这个重大决策的勇气和远见。

在拨乱反正基本完成的基础上,1982年9月召开了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确定分两步走在20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随后又提出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步,十二大以后全面展开。它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到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

改革从农村开始,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决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中共中央尊重群众愿望,积极支持试验,几年工夫便在全国推开。废除人民公社,又不走土地私有化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解决了中国社会主义农村体制的重大问题。8亿农民获得对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加上基本取消农产品的统购派购,放开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从而使农业生产摆脱长期停滞的困境,农村经济向着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迅速发展,广大城乡人民得到显著实惠,带动了整个改革和建设事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个伟大创造。它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为农村致富和逐步实现现代化,为促进工业和整个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适应改革从农村向城市发展的新形势,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接着,中国共产党相继决定对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并进一步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取得了很大成就。实践证明,经济特区姓“社”不姓“资”。在兴办经济特区之后,又相继开放沿海十几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发区,批准海南建省并成为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两亿人口的沿海地带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提出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党还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要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和斗争。

为了解决香港、澳门、台湾的问题,实现祖国统一,邓小平尊重历史和现状,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即在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2年9月,他在同英国首相会见时,阐述了中国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维护了祖国的主权和尊严。1983年他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的“六条”方针,强烈表达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愿望。他针对分裂中国的图谋,强调不能放弃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中共十二大以后,中国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在经过两年的谈判后,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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