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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目录

《民事诉讼法》课程标准

(教师、督导版)

课程编码:1B10457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ivil ProceduralLaw

开课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时/学分:64/4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开课专业:法学专业本科生

一、课程理念与定位(一)课程理念

《民事诉讼法》课程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基于课程所具有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征,在课程整体设计上,以学生为主体,确立知识能力、应用能力、素质能力三大目标,注重把握课程内容的全面与重点、程序规范的理解与记忆、程序与实体的呼应关系;在课堂教学中,对基本理论问题的讲授体现前沿性与普适性,以案例分析法拓展学生思维与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体现学习内容的灵活开放,强调学以致用;在教学资源建设上,开发课程资源,拓展学用渠道,强调渐进性与可持续发展;在课程评价方法上,注重多元化过程性评价,强调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与其享有的知情权。

(二)课程定位1.课程性质与地位(1)课程性质

民事诉讼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采用合作研讨、案例研读与分析、模拟审判等教学方法,力求学生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掌握诉讼实务与非讼实务的知识与基本技能,完善民事诉讼法教学体系与内容,进而提升法科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地位

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应用法学,是保障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的程序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1)前导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

(2)后续课程

仲裁法、调解法。

3.课程的价值与功能(1)课程价值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制度、管辖制度、证据制度等基本知识;熟悉民事审判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训练学生具备分析实务案例、撰写诉讼文书、模拟民事审判、参与民事**调解等专业能力;培养学生客观、理性、程序公正等专业素养。并运用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方法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基础。

(2)课程功能

本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起重要支撑作用,它在整个专业应用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本课程的专业能力训练和专业素质的养成,学生初步具备从事律师实务、法律服务、基层人民**审判与法官助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的能力,毕业后可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关、人民**为主要就业岗位。

二、课程设计思路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整体设计理念是以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课程设计充分体现应用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努力打造“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实践体系。以夯实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作为教学重点,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学生职业需求确定教学内容,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平台,拓展课程教学时空,使学生乐学、好学、学以致用。

(一)突出专业课程的应用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本课程的实践性强,以课程中涉及的民事案件正当当事人的确定、争议焦点的归纳、诉讼主张的提出、实体法的适用、庭审流程的操作等能力训练作为教学重点,确定能力训练统领知识传授的教学基本思路,并据此设计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将课堂教学延伸到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学科竞赛、专业论文写作、暑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活动之中,形成开放式的教学模式。

(二)突出“教、学、做”一体化教育理念

在课程教学中强调学生能够学以致用。采用讲练结合、边学边做、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学设计中突出“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实践内容。

(三)学习内容结构安排

表1:《民事诉讼法》课程学习内容安排表

序号

教学单元名称

理论课时

实训课时

1

第一章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4

2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4

3

第三章诉权与诉

4

4

第四章主管与管辖

4

2

5

第五章当事人

4

2

6

第六章诉讼代理人

2

7

第七章  民事诉讼证据

4

2

8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明

4

2

9

第九章  期间与送达

1

10

第十章  **调解

1

11

第十一章  保全与先予执行

2

12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

13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1

14

第十四章  普通程序

4

4

15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

2

16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2

17

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

2

18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1

19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1

20

第二十章  审判监督程序

2

21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课外自学

22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课外自学

合计

52

12

三、课程目标(一)总体目标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其理论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围绕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来实施。通过对课程中基本理论、程序规范、审判实务等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树立学生的职业理想,提升职业道德,优化职业性格,塑造职业精神。同时以提高学生的民事**多元解决实践能力为中心,强化民事诉讼业务和非讼业务等能力训练为教学基本特色,让学生不仅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与技能,而且能够独立思考,团队协作,学以致用,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

(二)分类目标1.知识目标

(1)掌握《民事诉讼法》课程关联的主要的民事实体法等基础性法律知识;

(2)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实务所必须的基本专业知识,主要包括诉与诉权问题、当事人问题、管辖问题、证据与证明责任问题、保全问题、诉讼时效问题等;

(3)掌握制作常用法律文书的技能与知识;

(4)掌握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民事**的技能与知识;

(5)掌握法务沟通和谈判的技能与知识;

(6)掌握必要的与本课程相关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2.能力目标

(1)制作、修改、审核基本法律文件的能力;

(2)在不同场合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3)代理当事人办理诉讼或仲裁事务及其他非讼事务的能力;

(4)了解和学习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的能力;

(5)创新创业管理能力。

3.素质目标

(1)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和部门法知识素养;

(2)明辨审慎的法律判断能力;

(3)理性严谨的法律思维技巧;

(4)公正严明的法律道德操守;

(5)以人为本的法律人文关怀。

表2:《民事诉讼法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清单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类别

说明

1.学科知识目标

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知识、审判实务与非讼业务程序规范、业务流程,并熟练掌握民事**多元解决机制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1)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工具:“民事诉讼案例分析方法”。

①学会民事案例的研读与分析方法;

②在案例分析中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2)民事诉讼法律实务4个实训内容。

①案例研读与分析实训;

②证据实务训练;

③文书写作训练;

④模拟民事审判实务训练。

(3)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理论。

为学生毕业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打好基础。

2.职业技能目标

观察、感悟、体验社会生活中各类民事**,熟练掌握民事案件诉讼实务中所涉的诉讼主张的提出、证据收集与提交、诉讼文书撰写、案件代理等内容与业务流程,并基本具备诉讼实务与非讼实务相关领域和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1)基本职业技能。

①掌握民事案件分析相关的方法及工具;

②具备诉讼与非讼法律文书的分析、写作及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③具备团队管理、协调、协作、沟通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

④具备诚实守信、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品质和素质。

(2)关键职业技能。

①掌握请求权基础的案例分析的专业技能;

②民事**防范与多元解决的相关专业技能;

③民事案件举证、证据保全及质证相关的专业技能;

④诉讼文书撰写与非讼业务处理的专业技能。

3.能力发展目标

建立在本科学习的基础之上,但在校不可能完全实现,需在工作中进一步锻炼与提升;需紧密结合民事实体法律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加以辅助。

(1)更高的法律职业素养。

(2)一定的法律创新能力。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一)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3: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说明

第一章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及其解决机制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

基础性

内容

(1)民事**概念理解与类型判断;(2)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理解;(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三要素;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通过案例来分析和解答民事**多元解决方式及其适用。

提高性

内容

(4)民事**多元化的解决方式;(5)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培养法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

扩展性

内容

(6)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涵义、法律规定及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基础性

内容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的理解;(2)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的理解;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正确理解并应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分析和判断实务案例中的规范性问题。

提高性

内容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的适用;(4)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的适用;

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

扩展性

内容

(5)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

第三章

诉权的含义

诉的含义

诉的要素

诉的种类

反诉

诉权与诉的涵义、诉讼标的的涵义、诉的种类。

基础性

内容

(1)诉权、诉的种类、反诉的基本知识;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在具体个案中能够准确识别三种类型的诉,掌握反诉提起的条件。

提高性

内容

(2)诉的种类的识别;(3)反诉与本诉的区别及提起条件;

通过对诉讼标的理解分析不同案件中诉的类型及其相应解纷方法。

扩展性

内容

(4)诉讼标的理论的理解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4: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说明

第四章

主管与管辖的区别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确定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标准及具体法律规定的知识,裁定管辖的类型与**处理管辖权异议的知识。

基础性

内容

(1)对管辖的理解;(2)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具体法律规定的熟记;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案例分析报告

6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课外实训

能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认定案件的管辖**,能正确解决管辖权争议问题。

提高性

内容

(3)运用管辖法律规定熟练解决实务中的管辖问题,掌握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及其处理方式;

具备运用管辖法律规定处理实践中的管辖权及其争议的素质。

扩展性

内容

(4)了解专门**的管辖范围,熟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

掌握当事人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对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等广义当事人的准确理解与把握。

当事人的概念与正当当事人的判断,共同诉讼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的理论与法律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的判定;(2)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案例分析报告

6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课外实训

能准确判断民事**的正当当事人,准确区分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及两种第三人,理解并会运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解决群体**。

提高性

内容

(3)结合司法解释规定理解公益诉讼制度;(4)能准确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诉讼第三人;

具备正确判定本案正当当事人的素质,在个案中能够熟练运用当事人制度的法律规定解决当事人的认定、追加等实务问题。

扩展性

内容

(5)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追加问题的深度理解;(6)我国群体性**解决制度的不足与完善问题。

第六章

掌握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产生依据、范围、权限。

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理论与实务知识及法律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范围;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范围;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课外实训

具备代理当事人正确处理所代理案件中各类问题的基本能力。

提高性

内容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产生、范围、权限,代理权的取得与消灭;

具有代理诉讼案件及处理非讼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人的素质。

扩展性

内容

(4)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规范与提交方式。

第七章

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准确理解,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概念,证据的种类与分类,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八类法定证据的理解与适用,证据保全的基本方法与程序。

基础性

内容

(1)民事诉讼证据分类与种类;(2)

证据保全的基本方法与程序;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证据实务小组研讨与书面作业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小组研讨

课外实训

具有正确收集与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据的能力,会运用证据保全程序和方法申请证据保全。

提高性

内容

(3)诉讼外证据保全的方法;(4)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与规范;

在个案中具备正确运用证据规则解决证明案件事实的素质。

扩展性

内容

(5)本证与反证的理解;(6)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理解;(7)非法证据的理解与适用。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明规则,证明的标准,证明力的判断。

证明对象的范围,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确定等法律规定与实务知识。

基础性

内容

(1)证明对象;(2)证明责任;

(3)证明标准;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案例研讨

案例分析报告

6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小组研讨

课外实训

准确理解和掌握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熟知案件审理中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规范。

提高性

内容

(4)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与例外规定;(5)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确立规则;(6)举证时限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具备在个案中运用证据规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素质。

扩展性

内容

(7)证据的认证规则。

(三)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5: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说明

第九章

期间的种类与计算方法,送达方式的适用。

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的理解,送达的法律规定及如何适用的知识。

基础性

内容

(1)期间的种类与计算方法;(2)法定送达方法的适用;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0.5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准确理解和运用七种法定送达方式,准确计算期间的开始和终止。

提高性

内容

(3)对留置送达的理解与适用;(4)电子送达的理解与适用;

合理运用期间和送达法律规定解决实务问题。

扩展性

内容

(5)送达回证及其效力;(6)期间耽误的补救问题。

第十章

**调解的程序规范,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调解的类型及其法律效力。

基础性

内容

(1)**调解的原则;(2)**调解的程序;(3)调解协议的达成;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1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制作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充分理解调解协议生效的法律后果。

提高性

内容

(4)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具备参与调解、运用调解化解**的基本素质。

扩展性

内容

(5)调解违法的救济机制。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与

行为保全的条件与适用,先予执行的条件与适用。

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的法律规定,对先予执行条件与适用的理解。

基础性

内容

(1)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

(2)行为保全;(3)先予执行;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2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具有准确适用财产保全制度和先予执行制度的能力。

提高性

内容

(4)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与条件;(5)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与程序;

个案中能够及时处理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事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扩展性

内容

(6)保全错误的救济;(7)保全措施的解除。

第十二章

对各类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依法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规范。

对各类妨害民事诉讼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种类与适用。

基础性

内容

(1)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类型;(2)各类强制措施的理解与适用;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0.25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

提高性

内容

(3)对拘传、罚款、拘留措施的理解与适用;

具有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与遵守程序规范的素质。

扩展性

内容

(4)各种具体的妨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的种类、预交、负担以及诉讼费用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收缴的法律规定和如何计算的知识。

基础性

内容

(1)诉讼费用缴纳标准;(2)诉讼费用的预交和负担;

课堂提问

课外自学

0.25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够指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如何合理节省诉讼费用。

提高性

内容

(3)诉讼费用的计算;

对诉讼费用的预期与负担的合理预判。

扩展性

内容

(4)司法救助的适用。

(四)民事诉讼审判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6:民事诉讼审判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方法、手段

说明

第十四章

普通程序的程序规范性、程序运行中各类情况的处理方法,一审案件的裁判。

知识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与受理条件、庭审**殊情形的处理、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与理解适用。

基础性

内容

(1)**与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撤诉与缺席判决;(4)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5)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模拟审判

实践报告

9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课外实训

能力

理解并掌握普通程序的法律规定,具有在模拟庭审中熟练操作庭审流程,并正确撰写诉讼文书的能力。

提高性

内容

(6)掌握第一审程序审理过程**殊事项的处理;(7)熟练撰写各类诉讼文书;

素质

对程序正当性的理解与程序运行环节的实操能力和素质。

扩展性

内容

(8)案卷的整理和归档;(9)数字模拟庭审流程的熟练操作。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选择适用。

知识

简易程序的适用规定及其实践运行现状。

基础性

内容

(1)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2)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3)小额诉讼程序内容;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1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力

理解并掌握简易程序的适应范围,熟悉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规范。

提高性

内容

(4)简易程序的选择适用问题;

素质

对程序正当性的理解与程序运行环节的实操能力和素质。

扩展性

内容

(5)裁判文书的简化;(6)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践现状与完善。

第十六章

上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上诉人的确定,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规则。

知识

上诉案件的提起条件和审理规范,上诉案件的裁判。

基础性

内容

(1)上诉的提起与受理;(2)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审理方式;(3)上诉案件的裁判;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2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力

能准确认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掌握上诉提起的实质条件和上诉案件的调解规则;具有对上诉案件进行正确处理和裁判的能力。

提高性

内容

(4)上诉案件的调解的理解与适用;

素质

对程序正当性的理解与程序运行环节的实操能力和素质。

扩展性

内容

(5)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问题。

(五)民事特别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7:民事特别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方法、手段

说明

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的共同特征,选民资格案件程序、担保物权案件程序、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知识

特殊案件审理程序的法律规定与实践运用。

基础性

内容

(1)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适用范围;(2)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3)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审理程序;(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理程序;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力

掌握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规定及其程序规范。

提高性

内容

(5)各类不同案件审理程序中的特殊规定;

素质

对程序正当性的理解与程序运行环节的实操能力和素质。

扩展性

内容

(6)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审理程序;

(7)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审理程序。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规则及与普通程序的转换关系。

知识

解决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非讼程序的特点及其运行规则。

基础性

内容

(1)督促程序概念与特点;(2)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3)支付令的发出与效力;(4)支付令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力

掌握督促程序的具体适用要求,熟悉支付令的申请及效力规定。

提高性

内容

(5)支付令异议的理解与适用;(6)支付令文书的制作;

素质

对非讼程序特殊性的准确把握,具有充分利用督促程序规则解决金钱和有价证券给付请求的素质。

扩展性

内容

(7)督促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及其完善问题。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规则及裁判效力。

知识

可背书转让票据或其他事项被盗、遗失、灭失后权利人恢复期权利的程序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公示催告程序概念与特点;(2)公示催告申请的提出和受理;(3)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4)除权判决;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力

掌握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除权判决的作出。

提高性

内容

(5)除权判决的法律效力的理解与适用;

素质

对非讼程序特殊性的准确把握,具有充分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票据遗失后权利救济的基本素质。

扩展性

内容

(6)申报权利和无效判决的理解与适用。

(六)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8: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方法、手段

说明

第二十章

三类不同主体发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再审案件的裁判。

知识

检察院抗诉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发动再审的程序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2)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

(3)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

课堂提问

在线测验

3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测验

能力

理解并能够掌握不同主体发动再审的具体要求;掌握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规范。

提高性

内容

(4)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与再审裁判的作出;

素质

裁判生效后的民事案件,对错误生效裁判的救济制度的理解与运用。

扩展性

内容

(5)**对检察院抗诉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理程序的比较。

(七)民事执行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9:民事执行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方法、手段

说明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中的各类情况的处理方法,执行具体措施的适用。

知识

执行管辖、执行和解、执行异议、执行担保,执行程序的运行等法律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执行的原则、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2)执行中的和解、担保、异议等具体问题的处理知识;

课堂提问

课外自学

2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力

掌握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掌握执行措施的具体适用。

提高性

内容

(3)执行和解的效力的理解与适用;(4)案外人异议的处理规则;

素质

具有如何申请执行及执行过程中具体事务问题的处理素质。

扩展性

内容

(5)具体各种执行措施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10: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学习内容

考核评价

学时

教学(训练)方法、手段

说明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定,管辖、期间、送达与司法协助的理解与适用。

知识

一般司法协助与特殊司法协助的法律规定。

基础性

内容

(1)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期间与送达的法律规定;(2)司法协助的规定与运用;

课堂提问

课外自学

1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讲练结合

随堂作业

在线学习

能力

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期间与送达的法律规定与具体适用。

提高性

内容

(3)涉外期间的理解与适用;

素质

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殊性的理解。

扩展性

内容

(4)区际司法协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五、课程组织与实施(一)课程教学组织形式

理论教学采用课堂讲授为主,课堂研讨和案例分析为辅的基本形式;实践教学采用课内实训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采取任务驱动下的项目化教学形式。理论教学中主要采用讲练结合,边学边做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和手段。以问题为导向,遵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教学思路,在讲授过程中随时穿插对重要知识点的研讨、案例分析、典型试题练习等形式,及时发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便于及时调整教学节奏和策略。在理论教学进行的同时,以任务驱动为导向,针对实践应用环节设计配套的实训项目,利用课内时间和课外时间,以学生个体完成或者小组合作完成的形式,边学边做,提升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实践运用能力。

(二)课程实施

教师将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以恰当的方式向学生讲授学习内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向学生呈现学习材料,增强生动性、形象性。课堂之中,教师引导学生理解并掌握学习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在教师的引导下展开分析、探讨并积极回答问题。课堂之外,一是借助课程教学平台,拓展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师生有效互动和交流;二是通过课外实训项目训练,实现学生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

(三)课程教学模式

六、教学评价与考核(一)教学评价与考核的总体思路

本门课程教学评价与考核的总体思路为评价内容多样化,评价方法多元化,评价标准科学化。课程评价不仅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更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重的考核方式。形成性评价依据为平时过程性学习成绩和平时自主性学习成绩两部分。平时过程性学习成绩主要包括在线测试、阶段测验、出勤率、课堂笔记等,通过交流、反馈,促使学生调整好自己的学习状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平时自主性学习成绩主要包括案例分析报告、实训报告等。终结性评价依据为期末闭卷考试成绩。闭卷考试主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是否扎实,试题中主客观题目比例适中,案例分析题的比例应适度提高,以适应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组成及所占比例

表10:《民事诉讼法》课程考核项目及比重

具体考核项目

过程评价分项(50%)

期末评价(50%)

自主学习研究评价(50%)

过程性学习评价(50%)

过程成绩

闭卷考试

MOODLE平台在线测验

案例研读报告

诉讼文书写作

合计

证据实务

(研讨视频40%+证据清单60%)

模拟法庭

(卷宗制作40%+模拟庭审60%)

课堂

笔记

考勤

合计

所占比重

50%

20%

30%

100%

40%

40%

10%

10%

100%

50%

50%

(三)各教学单元考核要求

表11:《民事诉讼法》课程各教学单元考核要求

序号

教学单元

考核知识点及要求

考核方式

考核比例

1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掌握民事**及其解决方式、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针对学生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2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制度

掌握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含义与适用;掌握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3

第三章 诉权与诉

掌握诉的要素、诉的种类、反诉;理解诉讼标的涵义。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4

第四章 主管与管辖

掌握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及其处理;掌握专属管辖问题。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案例分析报告综合考核。

10%

5

第五章 当事人

掌握当事人的判断;掌握共同诉讼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公益诉讼制度。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案例分析报告综合考核。

10%

6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掌握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范围。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7

第七章 民事诉讼证据

掌握证据理论上的分类和法定证据种类;掌握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实训报告综合考核。

5%

8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明

掌握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举证期限与证据交换;掌握证明程序。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实训报告综合考核。

10%

9

第九章 期间与送达

掌握期间的计算、送达方式。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0.5%

10

第十章 **调解

掌握**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协议的内容、调解的生效及其效力。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1%

11

第十一章 保全与先予执行

掌握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与范围。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2%

12

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掌握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各类相知措施的适用。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1%

13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掌握诉讼费用的种类及其征收标准。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综合考核。

0.5%

14

第十四章 普通程序

掌握**与受理、审理前准备;庭审中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实训报告综合考核。

10%

15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

掌握简易程序的适用;调解;裁判文书的简化。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16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掌握上诉的条件、上诉审理范围与方式、上诉案件的调解与裁判。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17

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

掌握特别程序的特点;选民资格案件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程序、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18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掌握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支付令法律效力、支付令异议及其处理。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19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特点;公示催告的申请、审理程序。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20

第二十章 审判监督程序

掌握检察院抗诉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与程序;**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针对学生随堂提问、随堂练习、提交的在线测验综合考核。

5%

21

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

学生课外自学

22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学生课外自学

合计

100%

(四)不同评价方式的具体考核评价规则1.自主性学习成绩考核标准

(1)MOODLE平台在线测验计分标准

共5次在线测验学生必须完成,每套在线测验试题满分100分,每套测验允许学生做两次,取最高得分计入成绩,5次测验成绩各占比为20%。

(2)案例研读报告作业要求与评分标准

 ①作业要求:学习证据制度、审判程序制度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在**裁判文书网上独立检索老师布置的案例,在认真研读基础上,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明确本案的当事人、诉讼主张、争议焦点、请求权基础;梳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分析案件所涉相关实体法规定及程序法规定;对**裁判结果做出自己的评述。

 ②评分标准:

表12:《民事诉讼法》课程案例研读报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案例检索

(20分)

独立收集

4

3

2

1

案件内容完整

8

6

4

2

为典型案例

4

3

2

1

为近期发生的案例

4

3

2

1

案例分析报告

(80分)

形式规范

10

8

6

4

语言严谨

10

8

6

4

条理清晰

10

8

6

4

内容详实、分析充分

20

16

12

8

说理透彻

20

16

12

8

观点独立

10

8

6

4

总分

教师评分可取两个等级之间的任意值

(3)诉讼文书写作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①作业要求:诉讼文书写作是为训练学生具有独立撰写**状、答辩状、律师代理词、判决书、调解书、庭审笔录等诉讼文书的能力。根据各小组成员在模拟庭审中承担的角色任务来撰写相应的诉讼文书。

 ②评分标准:

表13:《民事诉讼法》课程诉讼文书写作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格式规范

15

12

9

6

语言严谨

15

12

9

6

逻辑思路清晰

15

12

9

6

内容详实

20

16

12

8

说理充分

20

16

12

8

观点独立

15

12

9

6

2.过程性学习成绩考核标准

(1)证据实务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①作业要求:证据实务作业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小组研讨视频,根据本组确定的案例,小组由组长组织在课外完成案例研讨,要求每一成员必须发言,就案件中的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想法、疑问等。视频由组长上传至MOODLE平台研讨区。第二部分是在小组研讨基础上,每位组员均要制作一份证据清单,对原告和被告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并对拟证明的对象加以明确。

 ②评分标准:

表14:《民事诉讼法》课程证据实务作业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格式规范

20

18

15

12

证据材料齐全

30

27

25

20

拟证明对象清晰、准确

30

25

22

20

是否独立完成

20

15

13

10

(2)模拟法庭实训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①考核要求:模拟法庭实训分为庭审前准备环节与正式模拟庭审考核环节两大部分。审前准备工作在理论授课过程中同时进行,包括模拟小组分组、案件准备与案情修改、角色分配、文书撰写与制作;模拟庭审训练与正式考核于第15、16两周在模拟法庭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卷宗制作(40%)、庭审实操(60%)。

 ②评分标准:

表15:《民事诉讼法》课程模拟法庭卷宗制作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格式规范

20

15

10

5

内容完整

50

45

40

30

装订正确

30

25

20

15

表16:《民事诉讼法》课程模拟法庭实操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角色着装、精神面貌

10

8

6

5

开庭准备程序

15

13

10

8

法定调查程序

30

25

22

20

法定辩论程序

30

25

22

20

评议、宣判程序

15

12

10

8

(3)课堂笔记评分标准

表17:《民事诉讼法》课程课堂笔记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评分等级

字迹清晰、工整

20

15

10

5

内容完整

50

45

40

30

有对课堂学习内容的补充和拓展

30

25

20

15

七、《民事诉讼法》实训计划(一)实训目的

通过类型化的实训项目,使学生在学生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加深对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证据制度的理解,提高运用法律分析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模拟庭审,熟练诉讼文书的制作和撰写基本技能,掌握普通一审案件的庭审操作流程,树立实体与程序相一致和程序正当性的理念,为将来从事相关事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训时间、地点、人数

实训时间:4-16周(共12学时)

实训地点:多媒体教室、法学训练中心、模拟法庭

实训人数:法学2016级(?人)

(三)实训内容1.管辖制度案例分析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使学生在研读不同类型民事案件时,能运用“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逐一分析具体个案中的实体法问题和程序法问题,养成严谨缜密的法律分析思维习惯。

[训练内容]指导老师将管辖问题的案例随机分配,每位学生运用“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依据相关实体法及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研读并分析案件中的管辖问题,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环境]专业性法律检索系统、研讨教室。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

[训练步骤](1)指导老师将有关管辖问题的典型案例,随机分配给每位学生;(2)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3)学生运用所学分析方法,依据案件中相关实体法规定及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辨析案件中的管辖是否妥当、存在问题;(4)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成果]提交一份形式较为规范的管辖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2.当事人制度案例分析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使学生在研读不同类型民事案件时,能运用“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逐一分析具体个案中的实体法问题和程序法问题,养成严谨缜密的法律分析思维习惯。

[训练内容]指导老师将当事人问题的案例随机分配,每位学生运用“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依据相关实体法及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研读并分析案件中的当事人问题,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环境]专业性法律检索系统、研讨教室。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

[训练步骤](1)指导老师将有关当事人问题的典型案例,随机分配给每位学生;(2)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方法;(3)学生运用所学分析方法,依据案件中相关实体法规定及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辨析案件中的当事人是否正当、存在的问题;(4)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成果]提交一份形式较为规范的当事人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3.证据制度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指导学生如何运用证据规则和证明责任制度,在个案中做好证据的收集、证据清单的制作准备,明晰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为法定调查和辩论做好准备。

[训练内容](1)证据实务研讨。根据本组确定的案例,研讨小组由组长组织在课外完成案例研讨,要求每一成员必须发言,就案件中的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想法、疑问等。视频由组长上传至MOODLE平台研讨区;(2)在小组研讨基础上,每位组员均要制作一份证据清单,对原告和被告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并对拟证明的对象加以明确。

[训练环境]专业性法律检索系统、MOODLE网络教学平台、研讨教室。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证据清单的制作规范和撰写内容要求。

[训练步骤](1)学生自主选择本组拟用于模拟法庭考核的实务案例,并对案情进行适度修改,以适合于庭审;(2)研讨小组由组长组织在课外完成案情的研讨和证据问题分析,视频由组长上传至MOODLE平台研讨区;(3)在小组研讨基础上,每位组员均要制作一份证据清单,对原告和被告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并对拟证明的对象加以明确。

[训练成果]提交一份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的证据清单。

4.模拟法庭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使学生通过系统的法庭审理程序的训练和实操,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角色在庭审中的作用和表现,熟练操作庭审流程,学会制作完整的民事案件卷宗。

[训练内容]理论授课过程中,指导老师布置模拟法庭训练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对学生的准备情况实时予以指导。在第14-16周,进行实操训练和模拟庭审考核。

[训练环境]法学训练中心、数字模拟实验室、模拟法庭。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分组指导各小组案例的选择、案情修改、撰写的诉讼文书内容、实操训练中具体指导庭审流程的规范性。

[训练步骤](1)理论授课过程中,指导老师布置模拟法庭训练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对学生的准备情况实时予以指导;(2)第14-16周,在法学训练中心和模拟法庭进行实操训练和模拟庭审考核。

[训练成果]以小组为单位提交完整的卷宗一份、实训报告一份。

(四)实训内容与日程安排

表18:《民事诉讼法》课程实训安排

单元

实训内容

组织形式

理论课时

实训课时

1

管辖实务

管辖制度案例分析实训

4

2

2

当事人实务

当事人适格问题案例分析实训

4

2

3

证据实务

证据清单制作、证据问题研讨实训

8

4

4

文书制作、模拟庭审实操

模拟法庭实训

4

4

合计

20

12

八、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议(一)师资配置要求

组建专任教师和**教师组成的具有“双师”结构特点的教学团队。

表19:校内专任教师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学位

备注

1

赵春兰

副教授

硕士

2

余妙宏

副教授

博士

3

郭颖华

讲师

博士

4

表20:校外**教师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备注

1

马 洪

宁波市中级人民**

法官

2

陈增宏

鄞州区人民**

法官

3

汤涛

海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4

严宁荣

浙江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实践教学条件配置要求

1.课程对校内实训基地、计算机虚拟仿真实训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的要求

本课程理论授课与实践教学环节紧密结合,学生实训项目的完成需要校内提供案例研讨室、模拟法庭、计算机虚拟仿真实验室和相应的软件。

2.课程对校外实训基地及条件要求

校外实训基地主要为具有稳定的校地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组织、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等。校外实训基地能够为学生实训提供必要的场所、实训指导老师、对实训内容的考核、实训成绩的评价等,并能够与学院及时沟通交流,为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对策建议。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1.课程网站(教学平台)的建设

(1)通过学校MOODLE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课程教学文件和资料、参考书目、相关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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