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录取质量,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有效,全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
2、学院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学院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复试要求、复试办法、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等)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核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为此,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97/1335.htm) 。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表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icexv@jo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四、复试方法及内容
1. 复试分数线
学院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5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进行复试。
2. 可调剂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术学位类硕士为力学(0801)、机械工程(080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水利工程(0815)、交通运输工程(08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以及专业学位类硕士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可调剂复试。
3. 优先调剂专业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类硕士为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和专业学位类硕士为海洋工程(085903)、船舶工程(085505)。
(2)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为船舶与海洋工程(081901)、海洋工程与技术(081902T)、海洋资源开发技术(081903T)、海洋机器人(081904T)、智慧海洋技术(081905T)、海洋智能装备(081906T)、航海技术(081803K)、轮机工程(081804K)、船舶电子电气工程(081808TK))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可优先进入复试。
4. 复试名单遴选
(1)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经审核符合调剂要求,对于符合优先调剂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3)符合优先调剂专业考生遴选完毕后,若还剩余调剂遴选名额,则按照如下计分办法计算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总分=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专业课一(数学)成绩+专业课二成绩×2/3。由于各个高校专业课难易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此办法计算的分数仅用来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不作他用。
5. 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为《船舶设计原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①测试时间:调剂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前,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②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陆,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③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7. 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复试总成绩保留整数位(四舍五入)。
(2)综合总成绩计算。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 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学院另行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元/生。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录取方法
1.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最高者。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对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发送“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
3.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咨询、申诉与监督
咨询:海洋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机械南楼S305),电话:0518-85895908,联系人:许老师,邮箱:icexv@jou.edu.cn
申诉:学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电话:0518-85895243。
监督: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
九、其他事项
1. 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2. 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此细则执行,复试笔试与海洋工程学院考生一起集中安排,复试面试独立完成。
3.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和海洋工程学院、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4. 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 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