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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24〕49号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研究生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省通知附件1)。

二、类别及数量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推荐研究生项目的限额为重大/重点项目28项、一般项目50项,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设上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个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不得使用与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选题重复申请立项。

4.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每所高校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5.2023年省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省通知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6.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7.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规〔2024〕2号)。

四、申报流程及说明

1.各单位有规划地组织申报:研究生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各学院、学部、校区要围绕我国教育强国战略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立足本单位、本学科及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方向性地补短板、锻长板并有序开展研究和实践,有目的地培育新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

3.原则上威海校区、深圳校区所申报项目仅参与校级教改项目评审,不参与黑龙江省教改项目遴选推荐。

4.教师申请立项前请详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相关类别项目的结题要求,作为立项参考,项目预期成果须符合结题要求,确保立项之后能够按期结题。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为2年。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省附件4-5)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及EXCEL可编辑电子版。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省附件6)纸质版、WORD及PDF电子版,请做好排版。按照省要求,内容查重率不超过20%,学校及省教育厅均会进行检测,超过20%不予立项。

3.《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7)学院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方式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7:00前。

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学部或校区统一报送。电子版(1个文件夹)以“学院简称-省教改立项-总数”命名发送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立项申报书纸质版(1份单面打印,无需学院签字盖章,活页形式勿装订)报送格物楼717室。

本次项目数量多且需经过材料审核、学校各相关部门审查、评审及公示等诸多环节,请按时提交。

联系人:英爽,联系电话:0451-86413871

 

附件-省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2024〕49号-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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