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刘同舫 李小东
副组长:代玉启 徐晓霞
成员:刘召峰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073920,咨询邮箱:PYingchao@zju.edu.cn
申诉联系人:潘颖超(联系电话:0571-87073920 ,电子邮箱:PYingchao@zju.edu.cn,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2办公室)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满足法学科门类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人数
备注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一级学科下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
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党的建设(0305Z1)
19
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
干部教育学(0305Z2)
4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于3月23日-24日两天参加复试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到报到处,3月23日还须提交复试考察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考察材料(含材料清单),按以下顺序装订(具体份数待通知):
(1)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2)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复印件(装订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3)学位论文(如应届生尚未完成论文,须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科研能力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科研获奖等,装订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5)其他可以代表考生本人能力的相关证明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满分100分)
(1)科目: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理论
(2)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15:00-16:00
2.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100分)
3.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须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4分钟),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科研经历等相关内容。考核小组成员提问。
4.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谢绝家长陪考。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
复试完毕后,从院内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志愿,依次拟录取攻读干部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录满为止。
干部教育学专业拟录取完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其他二级学科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2门业务课总分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潘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2办公室,潘老师,0571-87073920。(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报到、资格审查
笔试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面试
(面试前资格审查)
3月23日下午14:00
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03教室
3月23日下午15:00
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04教室
3月24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成均苑2幢107教室报到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