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附件2岗位表中部分招聘岗位备注要求相关培养方向,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二)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业院校)。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需与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且在专业参考目录无法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但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相近,则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国(境)外高校无法开具专业相似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有)、成绩单和课程相近说明(须手写签名)及专业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由招聘单位审定是否专业相似;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一致证明(见附件5),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不一致,但已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通过系统上传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考。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区内公办在编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形式。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8:30-11月6日下午15:00。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
1.报名基本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 。
现场报名的时间安排为11月8日上午9: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报名基本材料。正式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现场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基本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学科)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初试环节。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面试初试及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复试环节且不占用同岗位其它应聘人员的推荐名额,其面试复试成绩作为综合总分成绩。
(三)面试初试(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初试为现场基本能力测试。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进行测试,一般采取面谈、技能展示、小组讨论等形式,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初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某岗位(学科)推荐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可按面试初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进入面试或减少、取消该岗位。面试初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招聘单位通知。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