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近年来,庭审网络直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和全国各级法院的积极参加下,截止2023年6月,全国四级法院已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全国法院累计直播案件2189万余件,网站累计访问量达到632亿人次,呈现出常态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庭审网络直播将庭审空间由法庭“剧场”延伸至网络“广场”。对于一些受公众广泛关注的庭审网络直播案件,因其话题度高、参与方式便捷、反馈及时、庭审过程即视等特点,极易引发次生舆情。当严肃的法庭审理与嘈杂的互联网观众进行接轨碰撞,注定会迸发出大量冗杂的次生舆情,使得公众视线脱离案件本身。正如罗尔斯所说:“审判必须公正和公开,但又不受公众的喧哗所控制”。司法审判只有在舆情监督下行稳致远,才能显示出司法公开之决心底气。(全文共7340字)
关键词:次生舆情 庭审网络直播 舆情危机 舆情应对
主要创新观点:文章的主要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选题新颖,以庭审网络直播次生舆情的危机应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确已引发次生舆情的原生案件,探讨此类次生舆情防范解决的机制化路径。
2、内容新颖,庭审网络直播将庭审空间由法庭“剧场”延伸至网络“广场”,严肃的法庭审理与情绪化的互联网观众进行接轨碰撞,现实需要推动了对网络庭审直播次生舆情生成动因的深度探讨。
以下正文:
引言
近年来,法院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对案件审判全过程进行公开。借助于网络提供的“虚拟广场”庭审网络直播将庭审现场由法庭“剧场”转移至网络“广场”,顺应时代诉求,这种转变实现了司法公开路径的立体化,推动了司法公信的供给由个人转向公众。同时,司法庭审一直以来是一个严肃的领域,当庭审全过程公开后,大量观众涌入发表各种各样的意见,社会关注点从案件本身延伸到各种次生议题,庭审的原生舆情诱导出次生舆情。社交媒体平台天然的追求高话题、高流量属性,诱导各种次生舆情出现的愈发频繁,对司法庭审、法院、法官、诉讼参与人等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庭审网络直播背后都有潜在的次生舆情危机,在面对次生舆情负面危机时,要根据其生成动因,引导舆情走向,不仅要具备预防路径,也要形成应对机制。
一、提出:庭审网络直播次生舆情演化过程
(一)次生舆情概念及特征
1、次生舆情的概念
次生舆情的概念是相对于原生舆情而言的,是指新媒体环境下,在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因时机滞后、处置方式不当,或者因为其他外部因素影响,而给事态带来新的舆情危机。它以原生舆情为基础和诱因,由外在事件信息的延伸、议题的转变对网民内在情绪的刺激所致。从作用上看,次生舆情的热度有时甚至能超过原生舆情,引发舆情异化,从而给原生舆情带来“二次影响”。
2、次生舆情的特征
(1)双重性。次生舆情从作用上来说,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具有良性引导作用,可以引起大众对原生案件的持续关注,发挥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审理。另一方面存在误导倾向,次生舆情在发酵过程中,网络推手、个别网民为吸引流量进行自我解读,致使传播案件事实失真,误导大众对原生事件的价值判断,形成网络谣言,阻碍案件审理。
(2)复杂性。次生舆情具有复杂性,次生舆情是在原生舆情下分散出来的,因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和虚拟性,次生舆情的发展方向是不可控的。在具有社交属性的新媒体环境下,原生舆情如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受外界刺激的每一个因素可能都会成为一个次生议题,如果外延因素能够吸引足够多的社会关注,那么就会产生次生舆情。次生议题是自发的、无方向的,会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不同群体的舆情意见,所以具有复杂性。
(3)偶然性。次生舆情的偶然性体现在,次生舆情参与者主要通过情感认同形成团体进行讨论,原生舆情的当事人是在台前,次生舆情的参与者是在台后,台前的当事人是明确的,而后台的参与者是匿名的,受不同社会心态和传媒环境的影响,次生舆情的产生存在偶然性。由于引发次生舆情的原生案件往往是具有一定典型性或话题度的,在基础上参与谈论的受众会利用舆论事件进行意见的发表,脱离事件本身,次生舆情的发散具有偶然性。当事人的一举一动引发关注,当有其他情况出现时,不乏网络素养较低的参与者破坏社会规则和道德底线,发表一些偶然的情绪化言论,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下吸引大量类似人群的聚集。
(二)庭审网络直播次生舆情的发展状况分析
2016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经过不断完善调整,现中国庭审公开网下设庭审直播、庭审预告、案件回顾、重大案件、普法教育、法院导航、数据公开七个栏目,每一位社会公众均可通过登录该网站搜索案件相关信息实时观看或者回顾庭审全程,部分庭审直播案件附有裁判文书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