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填写完整的电子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
3.与申请情形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亲属关系证明;
②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③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签注的: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④赴澳门随任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⑤赴澳门就学的: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⑥赴澳门就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签注的: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⑦赴澳门就业的: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⑧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⑨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⑩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注:上述材料除照片和申请表、明确指出为‚复印件‛的以外,均指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复印。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