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组长:杨洪明
副组长:王文
成员:陶双、唐欣、马瑞、姜飞、吴文斌、席燕辉、杨鑫、胡建文、喻锟
(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察组,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参与校督导组的巡视工作。
组长:伍接朝
副组长:王文
成员:刘铮 邓丰
(三)成立18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进行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配备1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具体分组为:
电气工程一大组(电气工程学硕):3组
电气工程二大组(含电气工程专硕、工程管理专硕):9组
控制(含控制科学学硕、控制工程专硕、机器人工程专硕):4组
电子(含电子科学学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硕):2组
二、复试分数线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线(以下简称国家线)以及我院上线生源、计划数,确定差额比例。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三)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遴选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培养方式
分数线
1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10
2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73
3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94
4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87
5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82
6
085510
机器人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73
7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73
8
086101
轨道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73
9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78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2023年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士兵专项计划)
已招收推免生
备注
1
080800
电气工程(学硕)
学术学位
69
5
2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学术学位
9
0
3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硕)
学术学位
18
1
4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硕)
专业学位
18
0
包含1个士兵专项计划
5
085406
控制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31
0
6
085510
机器人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12
0
7
085801
电气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113
0
8
086101
轨道交通运输(专硕)
专业学位
5
0
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2023年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硕)
专业学位
3
2
085406
控制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4
3
085801
电气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10
4
125601
工程管理(专硕)
专业学位
5
四、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
(一)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于3月29日19:00前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及时修改。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3月28日9:00至3月29日20:00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3月29日19:00前联系我院,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五、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研究生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1日至4月2日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体参见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内容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31日
9:00-12:00
14:00-17:00
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云塘校区工科一号楼
B-402
资格审查时,需核对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初试时准考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00-12:00
14:00-17:00
学院报到
云塘校区工科一号楼
A-504
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要求详见本方案第四点):1、考生自述;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非必须项);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
4月1日
9:00-11:00
复试笔试
工科一号楼(具体地点见学院公示栏)
电气工程(学硕)
电气工程(专硕)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机器人工程
工程管理
11:20-12:00
复试面试抽签
电气工程(学硕)
A-106
所有考生笔试结束后,需到指定地点排队等候面试抽签
电气工程(专硕)
A-106
控制科学与工程
A-208
控制工程
A-208
电子科学与技术
A-212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A-212
机器人工程
A-208
工程管理
A-106
4月2日
7:30-11:30
12:30-20:00
综合面试
工科一号楼
A-106
面试当天请考生于上午7:30或下午12:30到工一A106集合(具体时间由抽签号决定),入围考生请备注“报考专业-姓名”添加QQ群:129980891。
六、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一)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二)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于3月29日19:00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3月29日19:00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
(五)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
(六)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
七、复试内容和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工程管理的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4.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请于报到时于云塘校区工科一号楼查看。
(二)综合面试及评分
1. 面试方式: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5分钟)(其中英语部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
老师对每位考生提3—4个问题(其中包括一个英语提问),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问及考生回答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各位老师分别对每位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评分的平均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 考核内容:
(1)学术潜力:A、文献检索、文献阅读、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文字表述、逻辑思维、批判意识、创新意识、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等;B、科研院所实践、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研发、论文撰写、专利发表的经历经验。
(2)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英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八、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5.第一志愿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我校接收调剂规则: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按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
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开通时间见各学院的调剂公告。
3.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九、复试成绩的确定和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说明: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工程管理专业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
4.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
(二)要求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
(四)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六)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学院向全日制研究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9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于新生入学后将学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室。
如非全日制研究生愿意将档案材料调至学校,学校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要求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