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安排
本次资格复审定于2022年8月15日开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条件
(一)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面试”的岗位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体能测评)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统计专干、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司法辅助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审判辅助岗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中小学教师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公安辅警、交警辅警岗位依次以10米×4往返跑、1分钟跳绳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考试形式为“面试”的保育员岗位
全部报名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复审。
三、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一)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准考证
(三)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岗位要求提供)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2022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1)
(八)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如因疫情等原因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考生个人相关材料,按通知要求到达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将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在参加复审前可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2022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招聘公告),如实上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由于未遵守相关要求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或委托代理人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咨询电话
本次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
统计局
0431-80767993
政数局(便民服务中心)
0431-85213780
净月街道办事处
0431-84333505
永兴街道办事处
0431-80600785
彩织街道办事处
0431-85234090
博硕街道办事处
0431-84513740
德正街道办事处
0431-80522209
德容街道办事处
0431-84737432
福祉街道办事处
0431-81132756
教育局
0431-84579667
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
0431-82006868
净月高新区公安分局
0431-81710218
净月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
19904401258
附件:
附件1:2022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资格复审登记表
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