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4.5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拥有“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9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先后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重点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重庆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1—2023届)重庆文理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人)
学费标准
英语
二年
文学
20
4375 元/年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二年
管理学
20
4000元/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报名邮箱:xyzsb@cqwu.net。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截止日期过后发送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
3.提交材料:考生提交材料包括《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1寸彩照。考生将上述材料(报名表须考生签名,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交Excel表)扫描成PDF格式后,打包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重庆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考核测试,考核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录取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分值
专业知识笔试或综合面试
100
2.考试范围
考核内容及参考书目
英语
考核内容:英语专业综合知识
参考书目:《现代大学英语精读(3)》(第2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9787513516938;现代大学英语精读4(第二版),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9787560085258,作者:杨立民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考核内容:旅游管理专业综合知识
参考书目:李天元,《旅游学概论》(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10;江彩,程路山,《旅游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与实践》,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11
3.录取办法
(1)学校按照宁缺毋滥原则,确定录取控制线,在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专业计划如未完成,专业间计划不做调整。
(2)拟录取名单将在重庆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日,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入学报到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八、毕业证书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有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
2.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明确有“第二学士学位”标识字样。
九、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十、附则
1.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3.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s://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b.cq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兼传真),49891969。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