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未婚、离婚或丧偶、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工作条件
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或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市级筹集公租房: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
*申请区县(自治县)筹集的公租房:申请人应在公租房所在区县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
3.收入条件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
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申请收入标准解读
申请收入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设置基准: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1.2倍。
更精准地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
举例说明:
图源:重庆发布
4.住房条件
在本市无城镇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经认定属于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按照属地原则,由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申请应保尽保,申请程序、审核方式、保障标准等按照原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申请流程
1、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未婚、离婚或丧偶、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市级筹集的公租房:在中心城区各区公租房管理机构均可申请
区县(自治县)筹集的公租房:在各区县(自治县)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电脑登录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申请流程
图源:重庆发布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提交申请承诺和授权书,承诺对申报的工作、收入等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同意有关部门核实申报信息。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明、工作收入情况、婚姻情况、住房情况等材料,属优先对象(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等困难家庭)的还需提交相关证件。
3.材料中属证件、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其中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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