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部门解读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政策  >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文)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文)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1.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确定的必修内容为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其中,外语不设置听力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合卷并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时间各45分钟,共90分钟。

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依据本市规定组织考试,参考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

2.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确定的必修与选修内容为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

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

五、考试对象与时间

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

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进行。

实施起始前两级(2018、2019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可按如下时间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第二年开齐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考试,第三年开齐等级性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实施第三年始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及合格性考试的补考每年常态化各安排一次,不同年级的学生根据需要选择参加。

每年省教育厅将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