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文答辩
随机抽取部分学位申请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公开答辩:
1.公告参加统一答辩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举行公开答辩;
2.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结论须在答辩前1周提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3.与学院共同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位答辩人的答辩成绩、答辩表决意见等信息。
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政研[2017]8号)和《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2017-10-16)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
1.根据隐名评阅结果,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2.公告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举行公开答辩;
3.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结论须在答辩前1周提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4.所有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和答辩论文电子版,由导师审核后方可参加答辩;
5.研究生秘书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位答辩人的答辩成绩、答辩表决意见等信息(答辩结束一周内录入完毕)。
根据学院时间安排,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申请审核
5月15日前完成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