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康德在其哲学生涯中最初发生道德哲学的转向, 是受到卢梭的影响。1764年, 当时40岁的康德还没有什么名气, 只是哥尼斯堡大学一位编外讲师, 曾谈到自己的思想转变:“我轻视无知的大众。卢梭纠正了我, 我意想的优越消失了。我学会了来尊重人, 认为自己远不如寻常劳动者有用, 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学能替一切人恢复其为人的共同权利。”[1]这种转向很好理解。康德出身贫寒, 为人低调, 他的父亲就是一位普通劳动者 (马鞍匠) , 家里子女众多, 负担沉重。康德大学毕业后, 为了谋生当过9年的家庭教师, 置身于社会底层。成名后虽然收入有所改善, 但因为要接济家人, 手头仍然不宽裕, 终身未娶。所以尽管康德在哲学上是那样的高深莫测、抽象玄奥, 但其实他的内心时刻都没有忘记为普通劳动者“恢复其为人的共同权利”这一使命。这种底层情结首先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道德哲学的论证方式上。
这种论证方式最直接、最明显的代表体现在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在这本小册子里, 康德在该书的“前言”中一开始就指出:因为他所要建立的道德形而上学“尽管有吓人的题目, 但却能够具有很高程度的通俗性以及对普通知性的适合性”, 所以他预先把对这种通俗性的分析单独分离出来作为给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是“有利的”“这样, 将来我就不用把在这里不可避免的精细的探讨附加到那些较易理解的学说上去了”[2]。而在全书的体例安排中, 康德的三章分别是“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通俗的道德哲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从道德形而上学走向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这种安排完全是从普通大众现实的日常道德生活出发来谈道德问题, 从中抽引出所隐含的道德法则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含义来, 这与传统基督教从上帝的道 (由摩西或先知所传) 和耶稣的话中引出道德法则来, 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 与中国古代从圣人 (孔孟) 的话语或古代经传 (《周易》《尚书》《春秋》《礼记》) 中寻求道德行为的准则更是截然不同。当然, 康德之所以能够从百姓日常道德生活中引出道德法则来, 是因为他运用了一个最根本的原则, 这就是理性, 更确切地说, 是纯粹理性。
在康德以前, 通过理性来建立起人类道德行为的规则几乎是所有启蒙思想家的通例, 人们把这种方法称之为“理性的法庭”。但康德的独特之处在于, 他不是像一般哲学家那样, 从既定的哲学观点 (或者唯理论, 或者经验论等等) 中推演出人的道德法则应该是怎样的, 而是从现实普通人所认可的道德理性知识和通俗的道德哲学出发, 运用理性分析追溯其中实际所依据的普遍道德法则和义务原理, 最后才将这些法则和原理按照纯粹理性的层次关系建构成一个形而上学的原理体系。所以这样一种原理体系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抽象和形式化, 但其实是很接地气的, 它不是学院派的那种空洞无物的概念推演, 而是为一般老百姓乃至普遍人类的道德生活提供一整套实践理性的规范, 以举例说明的方式是人人都能懂得的。康德不止一次地反复提出:“人类理性在道德的事情方面, 甚至凭借最普通的知性也能够很容易达到高度的正确性和详尽性。”[3]他说:“人们即使不教给理性任何东西, 只要像苏格拉底所做的那样, 使理性注意自己固有的原则, 因而也不需要科学和哲学, 人们就知道该如何做才是诚实的和善良的, 甚至才是智慧的和有德的。由此也可以预先猜到的是, 对每一个人有责任做、因而也有责任知道的事情的知识, 也将是每个人、甚至是最普通的人的事业。在这里人们倒是可以不无惊讶地看到, 在普通的人类知性中, 实践的评判能力竟会远远超过理论的评判能力。”[4]
而在谈到道德律的“演绎” (阐明“定言命令如何可能”的问题) 时, 他也说:“普通人类理性的实践应用证实了这一演绎的正确性。”[5]“普通人类理性”“最普通的知性”或“健全的知性”等, 都是他常用来引出道德律并为之作证的概念, 这都是一般人、哪怕没有多少文化的人, 甚至是最坏的恶棍, 都自然拥有的、只要一反省就会发现的能力。
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 康德一上来就不容分说地肯定“有纯粹实践理性”, 然后基于这一“事实”来进行对一般的、日常的实践理性的批判, 所建构起来的体系比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来, 其思辨的抽象程度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从原理到概念到动机以及辩证论, 直逼《纯粹理性批判》的逻辑体系;然而到了最后谈道德教育的“方法论”中, 康德表明所有这些艰深晦涩的原理设计都是为了普通人的道德生活, 并且已经在底层百姓的日常谈话中作为某种隐含的根据而显示出来了。他说:“如果我们注意一下不仅由博学之士和玄想家, 而且由商人和家庭妇女所组成的那些混杂的社交聚会中的交谈, 那么我们就会发现, 除了讲故事和戏谑之外, 其中还有闲聊、也就是说闲话的一席之地……没有什么比关于某一个人的品格应当由之确定的这个那个行动的道德价值的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