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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1、本章程由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有关单独招生的全部信息,均在学校校园网公示。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络查看,也可来人、来电咨询。

3、学校单独招生不在外设立报名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凡是承诺“交钱就能录取”的一律是骗子,欢迎举报,并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5.单招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待遇完全相同。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6、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能参加2023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不得转到其他学校就读。

7、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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