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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先后经历了长春工业专科学校、吉林理工学院、吉林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70年6月吉林工学院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并,1978年10月复校。2000年9月,长春煤炭工业学校、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工业设计学校并入。2002年3月,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之一的省属重点高校,2004年再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6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20年3月,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

学校现有南湖、北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5.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设有15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4个,其中,吉林省一流学科3个,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成功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3783人。其中本专科生19802人,硕士研究生3738人,博士研究生205人,留学生38人。现有教职工1634人,其中专任教师1181人,正高级职称教师211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74人。现有柔性引进院士5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吉林省优秀专家7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39人次,吉林省教学名师16人次,长白山学者10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现有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51个,省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9年我校自然指数进入全国高校200强。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900余项,获得科技经费3.6亿余元。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项,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及国家艺术基金16项。科研成果获得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吉林省专利金奖2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学校始终坚持科技研发工作与国家重大需求、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制约传统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科学和科技问题,通过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机制,在碳纤维、搅拌摩擦焊、ABS树脂、微纳与超精密加工、汽车安全气囊生产线、冶金节能、金属材料强韧化、功能高分子材料、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以及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并在省内相应企业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支撑和引领我省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淀形成“自强不息、志在一流”的工大精神和“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型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建校7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近20万人。2004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作为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我校位列第75名,在2017—2021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我校位列第85名,首次入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地方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百强。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并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4项,先后与美国密苏里大学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曾连续两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2017年获得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校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21年校团委荣获“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

一、招生情况

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授予学位

学制

本科所获学士学位

专业类别要求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083001

10

工学

二年

不能为生物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1

10

工学

不能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301

35

工学

不能为仪器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35

工学

不能为电气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20

艺术学

不能为戏剧与影视学类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080201

20

工学

不能为机械类

工业工程

120701

20

工学

不能为工业工程类

工业设计

080205

20

工学

不能为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5

20

工学

不能为材料类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20201K

30

管理学

不能为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120203K

30

管理学

不能为工商管理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30

经济学

不能为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

020301K

30

经济学

不能为金融学类

计划合计

310人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本科阶段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毕业专业符合“招生专业类别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2.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并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bzkzs.ccut.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附件1)和《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中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统一储存为一个压缩文件并发送至对应报考专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材料清单与联系方式: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1份(证书遗失须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位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提交);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1份(证书遗失须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提交);

3.考生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1份;

4.考生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识度,照片尺寸为3.3厘米×4.8厘米,文件大小不超过1M;

5.考生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

6.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彩色扫描件1份;

7.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8.报名QQ群与材料提交电子邮箱。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报名QQ群

电子邮箱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311327596

hmz20130521@163.com

食品科学与工程

245850969

393959401@qq.com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125157333

16245018@qq.com

测控技术与仪器

461989101

26846755@qq.com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477679959

youyang@ccu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993880540

214527100@qq.com

工业设计

606879870

281810002@qq.com

工业工程

576779717

yuhaiyue@cc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312546328

370432993@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704496640

1017937946@qq.com

会计学

756014099

1442499838@qq.com

国际经济与贸易

892812842

51975844@qq.com

金融学

541218328

972618518@qq.com

 

 

 

 

 

 

 

 

 

 

 

 

 

 

 

四、录取与选拔

学校不设笔试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招生专业所属学院组织网络面试,以网络面试综合评价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考生须加入报考专业对应的QQ群,按照各专业QQ群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网络面试。学校依据考生网络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予以审核录取,不设专业调剂环节。

五、学生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若有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5914753

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bzkzs.ccut.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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