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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立项为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学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医学技术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70位,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微生物学、农业科学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前1‰。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中医药平台和4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学科确定为省登峰学科;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省一流学科B类,1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0个省高校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设有30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1个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在校本专科生16941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8710人(含博士研究生950人),学历教育留学生648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据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数据,我校2020届毕业生毕业三年后就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均列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第一,其中有24项考核指标列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5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00余人。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853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1人,博士学位147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2人;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2个。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全国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本(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7项(主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第二参与单位)。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8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9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7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各1项、三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项。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国(境)外16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机构。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与纽约州立大学视光学院合作获批教育部首个“中文+医学”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436亩。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08万册、电子文献99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设有2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保持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稳居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名。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3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第93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数据截至2024年9月中旬)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非本科结业生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总分425分及以上,有效期5年);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24年9月30日前见刊)。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通过邮政EMS寄到我校,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准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须达到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特别提醒如下:

(1)我校大部分专业只招收本科阶段为四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开头)或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3)攻读以下25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学、儿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放射肿瘤学。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考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式报名时间截止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其它注意事项

(1)2025年我校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招生,请考生提前了解不同培养单位的导师和专业情况。

(2)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的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成绩,格式为【四级xxx分或六级xxx分】。

(3)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专业类别如“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再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籍)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5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错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详见“报考条件”。2025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寄送至我校,方可通过审查。

(7)考生的学习经历从高中学习经历起填,如有休学、转专业等情况也需在“学习工作经历”栏注明,如“2020年-2025年,XXX大学”。

(8)报考阿尔伯塔学院(学院代码018)的考生,完成报名后须将本科阶段成绩单和英语证明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alberta@wmu.edu.cn,以便进行资格初审。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图像要求可参考附件,无底色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认真核对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予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除《护理综合》外,我校其他初试自命题科目的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二)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4)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另设标准。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3.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一至两年再入学学习。

(四)学校预计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1)非定向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2)定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3.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阿尔伯塔学院。

(二)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22〕69号)。

六、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期期限最长为两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接收推免生人数和“5+3”一体化培养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拟招收统考考生人数,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本科定向考生应与定向单位沟通协调,征得其同意后再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定向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报到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五)部分专业学位学生住宿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安排至校外住宿点集中住宿。

(六)请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八、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401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考范围.pdf

附件3-1:《护理综合》大纲.pdf

附件3-2:《公共管理学》考查重点.pdf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5:图像采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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