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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2024年)

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要求的具体化。优化课程体系,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注重完整性、前沿性、层次性、交叉性。

1.设置要求

(1)紧紧围绕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本学科培养的特色和要求,借鉴国内外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先进经验,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注重建立本学科课程与跨学科课程相结合、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注重培养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学术论文的外语写作能力。鼓励开设双语研究生课程,在条件成熟时,一些课程可以用英语授课。

(2)课程设置应该首先考虑本学科研究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要求,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包括课内外学习的质和量两方面要求,尤其是对加大课外的阅读量、工作量和训练量等)、前置课程(预备知识)等做出明确规定。各门课程在加深和拓宽研究生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面及相关的能力培养等方面,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如硕士课程与博士课程、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注意各学段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可以通过前置课程补充学生在本科阶段未学习的专业知识。

(3)课程设置对本学科的基本领域有一定的覆盖面,根据一级学科的范围,建设适应面较宽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并与师资培养结合起来,也可以设置一些与本学科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课程,充分发挥学科和师资建设的综合优势。

(4)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应该加强对研究生文献阅读与检索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可列出本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必读(也可以部分作为选读)的主要经典著作的书目、主要的专业学术期刊名称等,同时须对考核的具体办法做出规定。既可以将学位课程指定的文献阅读纳入考试范围进行考核;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特点或通过讨论班,或读书报告的形式,或结合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论证报告进行考核。

2.课程类型和学分组成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一般不少于6个月,要求普通招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博士生阶段)至少修满16学分,长学制研究生完成博士学业至少修满35学分。各学科可根据上述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对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作更严格的规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如表1所示。

 表1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

学分构成

具体内容

公共必修课

学分要求: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学生7学分;长学制学生10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限长学制学生)

自然辩证法(1学分,限长学制学生)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限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学生)

外国语

高级英语写作(1学分)

英语听说(2学分)

(3)科学素养概论(1学分)

(4)体育(1学分)

公共选修课

学分要求:0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

专业必修课

学分要求: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学生2-4学分;长学制学生不少于10学分。

 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课、专业课,以及至少一门跨专业的硕博研究生学位课程或主干课程。

专业学位博士必修:工程与管理(607ZZ001,2学分)

论文写作指导相关课程统一设定为1学分。

专业选修课

学分要求: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学生2-4学分;长学制学生不少于12学分。

必修环节

研讨班(2学分)由学院组织并实施。每位博士生必须主讲多次,并参加至少10次研讨。鼓励博士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院应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主讲博士生和主持教师必须认真填写研讨班的记录表和考勤表。

专题系列讲座(1学分)由学院聘请国内外有名望的专家、学者给博士生介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以及切身科研工作和积累的经验体会等。博士生必须参加至少6次学术专题系列讲座,认真填写系列讲座记录表和撰写感想报告。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应与同学科的本科生及博士生课程分清层次,并注意衔接。课程学习一般不少于1年,至少修满32学分。各学科可根据上述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对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作更严格的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如表2所示。

 表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

学分构成

具体内容

公共必修课

学分要求: 8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

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②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2)外国语

  ① 高级英语写作(1学分)

② 英语听说(2学分)

(3)科学素养概论(1学分)

(4)体育(1学分)

专业必修课

学分要求:不少于10学分。论文写作指导相关课程统一设定为1学分。

专业选修课

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

选修课程要按拓宽基础、扩大知识面的要求开设。

必修环节

社会实践2学分。

前置课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的学术学位硕士生补修与本学科相关的课程。补修课程所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之内。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对课程学习时长和学分的规定,应不低于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中有关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如表3所示。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要充分反映本专业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注重开设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应用性课程,鼓励课程与职业资格认证紧密衔接。

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其中工程硕士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

 表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学分组成

学分构成

具体内容

公共必修课

课程学分不低于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中有关要求。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至少3学分;含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②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工程硕士公共必修课(18学分):思想政治理论(3学分)+ 外国语(高级英语写作&英语听说共计3学分)+ 工程数学(2学分)+ 知识产权(1学分) + 信息检索(1学分) + 科学素养概论(1分)+体育(1学分)+企业经营管理模块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论文写作指导相关课程统一设定为1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中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单位进行,需设置不少于2个学分,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力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其中工程硕士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专业实践。

前置课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领域)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生补修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课程。补修课程所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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