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全体学生和教师都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按照《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程》,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生根据《人文学院近三年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提供的2025届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人文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填写《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学科教研负责人根据学生填写的选题、选择指导教师的意愿,并结合指导教师的研究专长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学生应该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写作进度,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3.学院将在论文中期检查和答辩稿上传两个阶段组织检查论文的完成质量。
4.毕业论文的格式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并结合学院专业要求执行。
5.毕业论文完成后,所有材料需交电子文本(同时承诺书和正文交一份纸质稿)。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掌握有关资料。认真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
2.认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对毕业论文提出明确要求,制订指导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要加强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要求当面指导不少于8次。
4.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应重视培养学生学术规范意识。
三、毕业论文答辩:
1.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专业主任、学科教研负责人及教学秘书组成的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2.各专业方向根据实际人员组织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应有3—5位指导教师组成,其中有1—2名高级职称的教师,组长应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3.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写出书面答辩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意义、基本内容与主要创新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所采用的资料文献及对论文的自我评价等。
4.单位时间的答辩人数不超过12人,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答辩资格审查:
①在答辩交稿前指导教师进行终审评阅,并明确是否同意学生进入答辩环节,被评为“不同意参加答辩”者不得参加答辩。
②学院论文查重工作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总相似比”>20%者不得参加答辩。
③校外评阅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参加答辩”者不得参加答辩。
④交叉评阅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参加答辩”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同行专家及答辩小组分别根据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逐项打分,最后折算成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折算办法: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具体评分标准见教务处相关文件。
2.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从严要求。其中“优秀”成绩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良好”成绩的比例不超过60%,“中等”及以下成绩不低于20%。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成绩可以判定为“不及格”:
①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者;
②虽然完成了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士学位论文要求者;
③无故不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者;
④没有通过论文答辩者。
2021级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完成时间
指导教师根据自身研究学科方向出题,学生确定指导老师
2024年1-3月
确定论文选题及写作计划,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
2024年3月
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24年3-6月
毕业论文开题
2024年7月短学期
撰写毕业论文初稿
2024年7-12月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学院抽查
2024年12月
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完成定稿
2025年3月
上传答辩申请稿,论文检测,学院抽查论文质量
2025年3月
校外评阅;第一次结题答辩;
2025年4月
上传最终稿;整理学生论文材料,总结
2025年5月
第二次结题答辩;上传最终稿
2025年6短学期
人文学院教务办
2024年3月8日
附件: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导师一览表(挂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