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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学校 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启动,已完成德育评价工作,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院2023级、2022级、2021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更新批次信息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于9月4日前,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调整学院批次起止时间(学院批次结束时间应在9月15日前),并更新学生参评状态和辅导员配班情况。

(二)开展智育评价(9.4-9.10)

学院根据本学院智育评价细则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三)开展体育评价(9.4-9.10)

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教务系统提供数据,体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进行计算。若存在无体育课(必修课)正考成绩的,各辅导员可手动修改调整学生体育评价成绩,具体如下:

1.五年制学生第四学年体育评价成绩按第一、二、三学年体育评价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

2.学生因已经提前修完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评价学年无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的,体育评价成绩按在校期间体育评价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在评价学年,学生因其他原因无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的,体育评价成绩计0分。

3.因应征入伍等原因申请且通过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0分。

(四)开展美育评价(9.4-9.10)

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第二课堂系统提供数据,美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学生所获学时数进行计算。

(五)开展劳动教育评价(9.4-9.10)

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第二课堂系统提供数据,劳动教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学生所获学时数进行计算。

(六)开展发展性评价(9.4-9.12)

根据本学院发展性评价细则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七)学院提交批次(9.13-9.14)

请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本学院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上传、核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于9月14日17:00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16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扬华素质网系统相关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成绩上传及调整》,见附件2。

学院专项工作联系人:龚高秦、陈骥清,6636678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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