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奖学金
1.奖学金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
2.集体奖励包括研究生模范班级、先进班级和优秀团队,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和研究团队(或课题组)。
3.研究生模范班级在研究生先进班级的基础上产生,研究生模范班级和优秀团队全校每年分别评定5个和10个。
4.研究生个人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5.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全校评选10人,每人奖励0.8万元。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须学业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班级、专业)第一。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博士生3万元/年·生;硕士生2万元/年·生。奖励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最低标准执行。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学校等出资设立,奖励支持在学业中表现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分两个等级,具体各等级标准及比例见下表:
学业奖学金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挂钩,研究生完成学年各环节学业要求(考试合格、按期开题、中期考核合格、预答辩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通过,综合实践考核合格等)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每学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及标准根据当年国家拨款和学校财政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