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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考试形式:具体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十、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合格考生(各科不低于60分)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英语。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三)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四)体检: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规定级别的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凡不能如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2-3175027,举报信箱:bbmcjw@126.com。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    电子邮件:bbmczsk@126.com

 网 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十四、本章程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

1. 蚌埠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xls

2. 蚌埠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3. 蚌埠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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