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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技工院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目录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贴合我省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需求,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以下简称学习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内容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工院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30学时。主要学习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知识、开源技术工具的使用与实践、个性化AI智能体模型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技工院校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要求拟开展施训的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基于可以长期使用的免费开源程序或软件,以操作性案例为主,侧重于各技工院校教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撰写教案、备课、命题等教学业务,制作课件大纲。参考教材《AIGC:智能创新时代》(中国出版集团中译出版社,2023版)。

(二)高技能人才通用职业能力,30学时。主要学习数字化转型与数字化技能应用、岗位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技师工作室管理与运作等内容。参考教材《高技能人才通用职业能力——高技能人才技术更新·技能研修丛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23版)

(三)工匠文化·传承,30学时。主要学习我国历朝历代的技术技能教育特点、古代艺徒制的属性和特点等内容。参考教材《工匠文化·传承》(中国人事出版社,2023版)

(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30学时。主要学习不同情境下工学一体化教学任务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要点,不同情境下工学一体化培训课程的培训目标、培训内容、策划建议、及参考评价标准等内容。参考教材《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23版)

其中,第(一)、(二)科目作为2024年学习内容,共计60学时,学习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第(三)、(四)科目作为2025年学习内容,共计60学时,学习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超出学习时间的,按照人社部25号令相关规定不予审验。

二、学习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中从事技工教育教学及教育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技工院校中的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学习形式

采取网授学习、面授学习等符合闽人社办〔2023〕70号文件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已备案的继续教育施训机构开展专业科目网络培训,也可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按照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组织举办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等线下集中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结果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3.47:6067)数据为准。

(二)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各级施训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确定的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应突出技工院校教学特点,聚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并接受同级人社部门监督管理。有意向开展网络培训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将技工教育领域专业科目教学大纲、课件及课件审核情况表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同意,经同意后可在全省开展相关网络培训,未经中心同意的不得开展。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增加当地施训机构,并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备案。可开展技工教育领域专业课实训工作的机构清单将在省技工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四)省技工教育中心根据闽人社办〔2023〕222号文件规定负责省直技工院校中从事技工教育教育及教育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验印。参加网授学习的,由各施训机构按要求对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面授学习的,由主办单位或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学时计算原则上网授学习每天不超过12学时,面授学习每天不超过8学时。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技工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胡逸超,联系电话:0591-87716637。

 

附件:课件审核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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