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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我们制定了《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1日

 

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

(二)公共部门和企业稳岗扩岗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同,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规模,确保公共部门招用毕业生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结合实际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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