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确保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统筹考虑实际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另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协调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学院按招生专业或培养方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5名及以上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1-2名秘书。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各复试小组专人收集后,统一交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调剂考生英语科目分数要求生物学学术硕士≥47分,生态学学术硕士≥40分,生物与医药工程专业硕士各科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划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招生计划
各复试小组严格按照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实际录取的人数不得突破下达的计划数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三)复试时间
3月26日—4月15日(含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见第(七)项。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包括专业课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等,专业课主要通过现场随机抽取专业题目回答的方式,生物学专业课复试内容与分子生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等相关知识,生态学专业课复试内容生态学相关知识,生物与医药工程专业复试内容与微生物学、发酵工程等相关知识。外语听力、口语主要采取线上提问。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考核小组秘书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学院汇总后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考生入学后还需要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占50%、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30%,英语口语占10%,听力占10%。
(六)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为远程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及设备要求等见学院公告的复试具体实施流程。
2.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一平台,三随机”工作机制。即统一考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二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学院将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上报证明材料提出加分申请,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5日前结束,学院3月25日组织资格审查,3月31日进行平台测试,4月1日进行第一志愿学硕复试工作,4月2日进行第一志愿专硕复试工作。根据今年一志愿上线实际情况,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按1:1.1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但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和放弃第一志愿(需写承诺书)而自愿调剂专业的考生可按照调剂生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在校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八)调剂生复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学校开放调剂系统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6小时(锁定期间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或同一培养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优先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其他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复试比例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待复试资格等情况,则从本批次备选名单依次递补拟复试。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学院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院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相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九)其他专项计划
按照《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https://yjsy.fafu.edu.cn/42/cc/c3604a344780/page.htm
(十)其它事项
1.学院于4月25日前提交确定导师的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其它具体事项按照《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https://yjsy.fafu.edu.cn/42/cc/c3604a344780/page.htm
四、录取办法
(一)各专业培养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录取期间考生放弃或未按时间确认的,其他考生按照总分顺序替补。复试成绩权重为4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复试小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