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闽农林研〔2020〕15号)、《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决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2022年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招生指标数为准。
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选拔程序包括考生报名、学院初选、学院复选、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为保证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实施,特制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学制:四年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单证)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申请)。
(二)硕博连读考生
福建农林大学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硕博连读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硕博连读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硕士阶段专业与所申请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是否相近专业,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小组认定)。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 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的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可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以及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可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论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高质量英文论文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发表高质量论文认定方案和期刊目录(2022年9月修订)》执行,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小组审核认定。
5、科研要求
(1)硕博连读考生(福建农林大学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需以第一作者、福建农林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至少发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至少发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以下(不含三年)的申请者,需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至少发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在获得学位后,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发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者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高质量论文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发表高质量论文认定方案和期刊目录(2022年9月修订)》执行,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小组审核认定。
(5)申请者提供其他创新性成果,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认定。
(6)所发表论文、成果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学术论文应正式见刊或取得 DOI 号,编辑部论文接收函等无效。
(7)用于考核申请者英语水平符合条件的高质量英文论文,可以用于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申请时间、要求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3年1月17日—2月20日24:00前(网上报名)。
(2)现场(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申请者将申请材料邮寄或者送达食品科学学院,建议使用EMS邮寄为主。
(3)现场确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4)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5:00后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2、申请要求
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申请者应在现场(网上)确认期间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者送达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外地申请者需在2023年2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用EMS邮寄达食品科学学院)。
未经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日期内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并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申请者在现场(网上)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作为以后档案使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以文件正式下达为准),该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申请者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5、申请者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进行确认。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福建农林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的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8)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科研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仅提供第一作者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1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成册或用长尾夹夹好提交。提交后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3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
六、申请材料初审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14日,具体时间请查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公告。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结果,公示进入初选考核名单。
七、初选方案、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方式及时间
(一)学院成立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食品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任副组长,其它成员由一级学科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院其它党政领导、学院纪委书记组成。
(二)初选方案、复试考核名单的确定(初选)
(1)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初选审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由食品科学学院院长、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学科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其中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任副组长。
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100分为满分,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一级学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初选不及格,不进入复选阶段考核),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初选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科研潜质成绩+基本素质成绩)÷3
学院根据初选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并在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上公示。
(三)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时间:
2023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请查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公告。
八、复选、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1、复试考核时间:2023年3月16日—5月15日,具体时间请查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公告。
2、复试考核地点:具体地点请查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公告。
3、复试考核办法:根据初选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之后,制定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复试考核办法,具体地点请查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页公告。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如复试考核通过的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福建农林大学将另行组织二次复试,并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复试细则。
九、学费及住宿
1、学费。福建农林大学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元/学年•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 元/学年•生;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入住。
十、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一、其他要求
1、为方便我院与申请者联系,请申请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2、我院制定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方案,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初选考核结束后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初选考核材料。
初选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直系亲属回避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详细记录初选考核过程(初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做好初选考核的相关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初选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3、加强监督:学校研究生院全程监督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食品科学学院纪委参与并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生生招生的监督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监督举报方式为:研究生院电话0591-83789215;校纪委电话0591-83789310;食品科学学院党委纪检办公室0591-83796916,邮箱16798255@qq.com;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话0591-83055869、87647299。
十二、材料邮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彭丽娟老师 收
邮编:350002;联系电话:0591-83055869、87647299
十三、本办法由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doc
附件2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表格(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3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发表高质量论文认定方案和期刊目录(2022年9月修订).pdf
附件4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学生用).doc
附件5 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zip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