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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标准(修订稿) 桂理工团办〔2019〕17号

    为推进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现修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标准如下:

    一、课程类别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分为思想成长、创新创业、实践实习、志愿公益、文艺体育、工作履历、技能特长7个类别,其中思想成长类、实践实习类、创新创业类为必修课程,设置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志愿公益类、文艺体育类、社会工作类、技能特长类为选修课程,不设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学分修读要求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桂理工团〔2019〕6号)。

    二、课程学分标准

    详见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标准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实施第二课堂授课或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时,各开课单位要参照表中给出的参考学分值,为各项课程或活动赋予学分。各级各类课程项目学分可根据活动级别、参与情况、获奖情况、任职情况等酌情授予学分,团队完成的项目在发放学分时可根据参与程度对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的学分值进行一定的区分,但最高不得超过参考学分值,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时,按学分最高的标准发放学分。

    三、开课单位

    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班级团支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均可开设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配合学校进行第二课堂课程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满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和学分的需求。凡是《一览表》中未涉及到、但需要予以学分认证的课程活动,开课单位可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学生综合素质成长需求申请开设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与评定委员会审批。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标准一览表

          2.桂林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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