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双流区人才引进补贴汇总来了,包括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就业补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安家补贴、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等。
人才引进
(一)人才回引薪酬补贴
补贴对象:来双就业的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万元(本科生)、一次性4万元(硕士)、一次性6万元(博士)。
补贴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来双就业的毕业于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应于来双就业满1年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二)双流区人才安家补贴
补贴对象:双流区企业新引进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4万元。
补贴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人才与双流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2.申请人应于就业满1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享受市级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三)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市级政策)
补贴对象:企业从成都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引进的在蓉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补贴条件:首次在蓉工作(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所在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
申领流程:
1.申请人于每年1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四)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世界大学排名前50的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参照QS、THE、U.S.News共同商定年度《优秀外海高校名单》)。
补贴标准:一次性2万元(本科生)、一次性4万元(硕士)、一次性6万元(博士)。
补贴条件:毕业后24个月内在成都市自主创业或在本市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申领流程:申请人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五)人才落户
1、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入户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受理机构:双流区公安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85807202
2.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入户条件: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受理机构:双流区公安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85807202
3.申请对象: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入户条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