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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三方)填写说明

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口的依据,对签约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均须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毕业生在自己正常毕业后,应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应按照合法的程序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就业协议具体内容为毕业生办理 就业手续。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寻找工作时的必要材料,每一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请毕业生们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以下是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规范(以《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为示例,仅供参考。

【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备注1:生源地区

生源地信息非常重要,请同学们参照下面的注意事项填写:

一般而言,生源地是指高考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本科生和研究生略有不同。北京、天津等直辖市生源一律填写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其余省、自治区生源填写到地市级。

(1)本科生:“生源所在地”为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例外情况:北京地区的竞技体育学校、艺术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招收的非北京户籍学生考入大学的,其生源地仍为考入上述中等学校前户籍所在地,而非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2)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异地高考学生,或在我校上学期间家庭居住地/父母工作地发生变动的学生,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生源地应当确定能够正常接收本人毕业后落户。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相关户籍所在地咨询确认。

本科与研究生期间如未工作,但是有“时间间隔”的(如2018年7月本科毕业,2019年9月开始攻读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原则上应为“时间间隔”期间的户籍所在地;如“时间间隔”期间户口仍保留在原本科学校的,“生源所在地”应为本科期间填写的生源地。

若入校时未将户口转入北理工,则“生源所在地”为现户口所在地。

(3)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后未攻读研究生的,工作过若干年的):“生源所在地”原则上为此工作期间的户籍所在地。

如在上述工作期间户籍所在地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需向该户籍所在地咨询,如毕业后需要将户口转回生源地,应确定对方能够正常接收本人毕业后落户的户籍所在地,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相关户籍所在地咨询确认。如该集体户口不能再接收本人户口,“生源所在地”应填写距离当前时间上最接近最后一处个人户籍所在地。

若入校时档案转入北理工,户口未转入北理工,则“生源所在地”为现户口所在地。

备注2:学历

(1)本科生填写:本科

(2)硕士填写:硕士研究生

(3)博士填写:博士研究生

备注3:学制

按照教务系统上的规范学制填写。(提前或者延期毕业的不要按照实际就读年限填写,请按照规定的规范学制填写)。

【就业协议书的领取与使用】

1.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要求,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从北京市教委统一领取,一般在毕业前一年的10月份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办法,应届毕业生到各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2. 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份,协议书一式三联可复写,请妥善保管。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没有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协议书编号,不得擅自更换、借用他人就业协议书,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签订就业协议】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毕业生一律凭就业协议书进行派遣。

2. 毕业生应本着“了解自己、了解企业、正确定位、诚实守信”的原则, 认真选择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 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之后,即已视为学生与单位达成协议, 就业协议书生效,学生不能以学校管理部门尚未签字、盖章为借口提出违约。

4. 就业协议书到学院审核盖章前,毕业生需进行网上签约: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bit.edu.cn/),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毕业去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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