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 2023 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营造温馨、和谐、文明、奋进的离校氛围,增强毕业生的母校情结和感恩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教育内容
各学院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毕业教育全过程,积极引导毕业生增强热爱母校、建设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感,让每位毕业生牢记母校和师长的嘱托,传承和发扬“仁肃勤朴、求是奋发”校训精神,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须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工作,增强毕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毕业生开展系列爱国主义、家国情怀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兵役法规政策,积极开展毕业生国防教育;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立志奋发有为。
2.爱校荣校教育。各学院可结合整体安排和学院实际,制定有特色和针对性的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爱校荣校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和普通学生召开座谈会、欢送会、茶话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回顾大学生活,畅叙成长历程,重温校史校情,激励毕业生铭记母校之恩、师生之情、同窗之谊。组织毕业生为学校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引导毕业生树立“今天我以医大为荣,明天医大以我为荣”的主人翁意识。
3.诚信感恩教育。开展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在毕业教育中融入“感恩”元素,着力提高毕业生心怀感恩、勇担责任的意识,积极营造“诚信、感恩、自强”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按时、按约承诺归还各类款项;及时更新学生毕业后有效联系方式,做好校友联络工作,配合学校做好贷款学生催还款工作。
4.文明修身教育。教育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遵守校纪校规,以适当方式表达自己的离别之情。毕业离校环节正是其他年级学生复习迎考阶段,毕业生组织的活动,以不影响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前提,避免在教学区和生活区大声喧哗、酗酒等不文明现象,维护宿舍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好公共财产,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5.廉洁自律教育。将廉洁教育课作为毕业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结合专业特色,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廉洁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业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毕业生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观念。
6.安全稳定教育。严格落实毕业生日常管理各种制度规定,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加强毕业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近期尤其要强调游泳和饮食安全;提醒毕业生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辅导员要通过电话、微信及其他信息平台等全面做好毕业生平安到家报备工作。
为更好落实上述工作,给2023届毕业生的大学时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倡议各学院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毕业主题活动(详见附件1)。
二、离校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党建材料等其他材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党建材料、团建材料(补遗失证明)、新生入学登记表(补)必须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并认真核对,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序。无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者、入学登记表(党员党建材料)等必须的档案材料,档案不予寄发。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本专科生材料送交学生处档案室(茶山同心楼211室),研究生材料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按相关要求转寄。第一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5月22日,第二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6月18日。
(二)发放毕业纪念品及荣誉证书
学校将给毕业生发放毕业生纪念品和校友荣誉证书,由各学院组织赠送工作。
(三)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是大学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一课。结合毕业生返校时间,学校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两场毕业典礼。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提前30分钟入场,研究生毕业生典礼暂定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离校手续办理
1.数字离校系统(电脑端:学校首页—“我的医大”—搜索“离校服务”,或登陆http://ehall.wmu.edu.cn—搜索“离校服务”;移动手机端:钉钉—工作台—离校服务,或医大微校园—首页搜索栏搜索“离校服务”)。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本专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到学院团委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证、毕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由院学工办发放给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由学院办发放给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事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学生在离校系统开通后即可开始办理离校手续。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如需借用学士服,请提前与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以便合理安排。使用完毕后,请各学院清点、整理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和丢失,需照价赔偿。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99297,地点:同心楼211室。研究生导师服借用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699232,地点:同心楼617室。
2.各学院自行安排毕业合影,并及时将各班集体照一份(正规照相馆冲洗(不能彩打),照片规格不要超过A3幅面或直接固定为25*20cm规格,照片背面附上对应的学生姓名,照片塑封)和电子稿一张直接上交学校档案馆(科研北楼B406室,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32550)。电子版发送至281097765@qq.com。各学院毕业合影的时间地点请提前告知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卢怡羊,联系方式:0577-86689766。
3.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根据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明确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离校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协议书要求,学校将把档案派遣至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户籍地人事主管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把档案派遣至者户籍地人事主管部门。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生处网站通知。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务必关注就业信息网、温医大就业或温医大学生处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跟踪档案去向,并到档案接收保管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档案派遣将于毕业生离校后1个月内进行,若档案寄出后10个工作日后档案接收单位仍未收到档案,请及时与学生处档案室联系。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211室,电话:0577-86699297,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将安排暑期值班,提供毕业生的就业咨询和服务,值班时间:每周一上午 9:00-11:00,本专科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 213 室,联系人:周老师、章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763。 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 617 室,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4.就读地贷款、校内无息借款学生还款手续办理。(第一批毕业生5月30日前、第二批毕业生6月23日前详见相关通知)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86689730。
(1)就读地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所在学院将还款计划书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发送给相关学生,学生签署后寄回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学生参加资助中心组织的线上诚信教育讲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凭学生寄回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和线上学习记录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2)就读地贷款毕业前一次性还款: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根据银行提供的线上还款流程完成还款,学生资助中心与6月23日与银行确认已还款名单,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3)校内无息借款还款:所在学院通知借款学生将款项转至温州医科大学基本结算账户,并将转账记录截图上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凭截图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5.党组织关系转接:根据“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开通省份范围,针对所去省份已开通系统的毕业生党员,由各学院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省内转接”或“跨省转接”,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针对所去省份未开通系统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建库单位”,同时派代表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督促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邮寄或传真回执。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广大教师、学生党员骨干等在毕业教育及离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圆满完成2023届毕业生各项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
(二)做好帮扶,确保稳定
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毕业生中可能不能如期毕业、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危机等各类特殊学生群体并提供必要的帮扶;多途径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及个体严重危机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醒毕业生离校后回家、去用人单位途中做好防控保护,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三)凝练成果,及时反馈
各学院要及时梳理总结毕业教育中的特色工作和创新举措,总结书面材料请于6月5日前(第一批)和7月1前(第二批)通过智慧学工-事务办理报送。研究生请6月28日前发送到admin.postg@wmu.edu.cn报研工部。
附件1:2023届毕业研究生“七个一”毕业主题活动.docx
附件2:2023年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面向部门).doc
附件3:2023年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doc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