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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

为配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先后赴南京、南通、扬州、淮安、连云港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考察了县、乡、村的部分学校、幼儿园。同时,又分别召开了省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和各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座谈会,并召开了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共同研究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新部署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要求教师工作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教师队伍改革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其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出台了《江苏省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措施。盐城市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为主题,专门召开了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高质量的教育必须有高质量的教师,要求深入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淮安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紧抓不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全程参加人大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新问题。泰州市今年的新春第一会就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大会”,提出了尊重教师、关心教师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徐州市“十三五”期间累计招补教师25451人,其中编制教师16342人,特别是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补充新教师不低于7000人,对解决教师缺口、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在中小学试点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努力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全员”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师全员培训中普遍开设“一专题三建设”课程,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开学教育第一课、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开训第一课和新教师入职第一课。在教师中大力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师道尊严、提升品行操守等教育。完善了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逐步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三是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依据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省教育厅出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列出了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持续开展有偿补课、校外兼课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建立教师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坚持典型引路,持续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四有好教师团队”“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推选活动。建立江苏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讲好江苏师德故事,展现教师时代风貌。南通市持续开展向李吉林、李庾南等师德楷模学习活动,扬州市创新开展市特级班主任评选,让优秀班主任获得特级教师的荣誉和待遇。

(三)加强教师教育,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在全国率先部署和落实教师教育创新发展工作。围绕建立健全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师范生培养体系,支持师范院校发展。从2020年起,省财政将省属高校师范专业生均拨款学科系数从1提高至1.2。鼓励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启动七年一贯制师范定向生培养试点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和层次,同时吸引了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二是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整合现有教师培训资源,加强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单独设置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核定编制数180个,作为省教育厅的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南京市横向建立起市、区、校三级教师培训联动工作体系,纵向建立职初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的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攀升培训体系。南通市持续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探讨,推进教育技术不断革新和推广,带动全市教师精心设计课堂教学,着力向课堂教学要效率,成为全国首批9个“双减”试点城市之一。三是推进名师梯队化培养。面向“十四五”规划目标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远景目标,启动新一轮名师培养梯队工程。开展“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选拔等,精心打造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等培训载体。南京市召开“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展示推进会,通过“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省特级教师”等评选工作,以评促建,形成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培养梯队。淮安市淮阴区与淮阴师院教科院、南通教师发展学院和南师大合作培养400多名的特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梯队队伍。连云港市通过建设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5年共培养乡村骨干教师近4000人。南通市把名教师、名校长整合起来,以“名师效应”带动教师成长,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目前已培养“苏教名家”3人、“江苏人民教育家”10人、省特级教师47人。

(四)盘活存量资源,教师编制紧缺状况得到新缓解

一是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破解结构性矛盾。通过内部挖潜,将改革和管理中精简下来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省较2018年增加了2.8万个教师编制。推动设区市在市域范围内教师编制统筹,破解城乡之间结构性矛盾。徐州、南通、盐城、淮安等地已在市域内调剂11618名事业编制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省级统筹,将各市超出核编标准的教职工编制作为统筹编制,由省委编办合理分配至教师编制短缺地区,2020年已在全省统筹了1万名教职工编制。二是创新编制管理办法。编制部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打破编制的学校壁垒,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进一步盘活了教师编制,促进了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科学核定人员总量,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有效满足高等事业发展需求。创新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实行“骨干人员核编+普通教师备案制+辅助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备案制普通教师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苏州市已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3453名。

(五)完善政策措施,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了新提高

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及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截止2020年,按预算安排我省已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增加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幅度为单位基准线的10%以内。扩大高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自主权,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和办法。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15%,并按不超过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出台《关于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从2015年起,对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普遍发放了乡镇工作补贴。2021年起,乡镇工作补贴平均每人每月超600元。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允许增设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明确技工学校、职业院校额外培训净收入的5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标广大人民教师的热切期盼,对标江苏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目标任务,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还不够深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阵地建设存在风险隐患。高校教师思政建设存在“上热中温下凉”问题,重视程度从校党委、院(系)党委到党支部和教师层层衰减。在教师选聘、职称评聘中对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缺乏有效手段,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考核大多流于形式。有学校反映,师德师风虽然是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但考核分类分级评价标准缺乏,难以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对师德失范教师惩处上存在着宽松软。此外,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少数幼儿园还存在虐待伤害儿童现象。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社会形象,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引发舆情事件。

(二)教师编制和统筹管理还不够到位。教师编制问题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6月,中央编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2022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但我省目前22个市县尚未达标,缺编2.45万。全省现有无编及5名编制以下公办幼儿园661所,按最低标准配备教师缺编1754名。加上民转公教师所需编制2.88万,全省还需净增加基础教育教职工编制约5.5万。如按教育现代化师生比标准测算,缺口更大。“无编可用”的同时,一些地方却存在着“有编不用”和“有编难用”现象。调研中了解到,淮安市现有未入编的临聘教师8058人,但全市教师编制却空余7225个。扬州市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空余963名,但大量公办幼儿园教师却没有入编。此外,一些教师因年龄、伤病、体弱、孕产乳、借用等占编不上课问题突出,加剧了编制使用压力。

(三)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提升措施还不够有效。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还不够浓,教师尚未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由于种种原因,教师工作受到社会、家长的质疑和冲击越来越多,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不强。调研中发现,近年来,虽然报考师范的毕业生有所增加,但多数是因为就业压力,真正崇教、乐教的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的还不多,有30%多的师范毕业生未从事教师职业。教师工资收入待遇尚没有真正按教师法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目前,全省已按预算安排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但决算时的实际发放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编外教师收入待遇目前只有在编教师的30%—60%,“同岗不同酬”现象突出。有的地区非编幼儿教师工资仅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备案制教师与在编教师收入差距虽有所缩小,但退休后的保障存在着很大差距,给社会稳定埋下了很大隐患。1985年出台的一年1元、10元封顶的教龄津贴规定,近40年来一直没变,根本起不到提高教师待遇收入的作用,更起不到引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作用。此外,据一些校长和教师反映,一些家长“校闹”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了教师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检查、评比、创建等非教育教学事务分散了教师精力,加重教师负担。

(四)教师教育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目前,我省以师范院校培养为主体、高水平大学办师范为补充的师范教育体系尚未真正建立。省里没有把地方师范院校建设摆上重中之重位置,没有按照扶持壮大主体的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对高校考核只分办学层次不分办学类别,对师范院校发展不利。一些师范院校师范生占比不高,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师范专业本科生仅占全校本科生总数的30%左右。师范生向来是“吃饭生”,但现在省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生与其他高校学生一样要缴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这种状况已经持续很多年了。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办师范的主动性、积极性也不高。目前,国家有关方面正在考虑提高小学教师入职的学历门槛,但我省部分培养小学教师的师范院校还是专科层次,迫切需要省里支持其提升到本科办学层次。省里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评审工作支持力度还需加大。教师培训的针对性还需提高。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薄弱,各市县教研室教研人员不足,不能有效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支撑教师专业提升。乡村教师的日常教研和培训工作也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办法。随着教育评价改革、新高考制度改革、“双减”等一系列改革政策的落地,向课堂要效率,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作业设计质量,对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此外,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是,一些师范院校不按规定组织师范生的毕业实习,让学生自找门路盖章证明已经实习,使教育实习环节走过场,导致学生严重缺乏足够的教育教学实践机会,师范毕业生质量难以保证。

(五)教师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随着新课改的推进,全省音体美、科学、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普遍缺乏,目前仅音体美教师就缺了1.7万名。新高考制度改革后,化学、物理、地理、生物等学科教师也出现了结构性短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一些地方特别是乡村学校教师年龄老化,中青年教师缺乏,有的区县10年未招聘一名在编新教师。基础教育阶段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衡,全省为3:7,有的地方达到了1:9,许多幼儿园甚至没有一个男教师,导致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男性角色“失位”,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从区域结构上看,教师资源在城乡配置上还不均衡,乡村学校骨干教师缺乏。应当予以高度关注的是,苏北等地区教师的严重流失问题。“十三五”期间,淮安市流失教师742人,扬州市基础教育公办学校流失教师700多人,镇江市累计流失448人,其中学科带头人以上18人。连云港市近三年流失397人,其中省特级教师19人、市级名师以上29人。苏北、苏中名特优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外流还会引发教师团队流失,对当地教师队伍影响极大,严重破坏了当地教育生态,剥夺了当地孩子、家长和社会的希望。据了解,这些流失的教师大多去了苏南等发达地区,这与南北挂钩帮扶、苏南支持苏北发展的政策完全背离,加剧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

(六)教师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虽然实行了“县管校聘”,但教师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教师的聘任合同还是与学校签订,教师在县域内的统筹调配使用仍然不畅。教师职位职称受到比例、数量等各方面的限制,教师的上升空间出现“天花板”现象,有的符合条件的教师等了28年都没能评上高级职称,有的评上多年也聘不上,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甚至出现了焦虑、抑郁、懈怠等现象。校长等管理人员缺乏专门的职业上升通道,绝大多数校长等管理人员占用了教师岗位职数,挤占了一线教学岗位教师高级职称名额。新教师招聘的岗位要求过于宽泛,考核方式单一,学校不能科学合理地选择所需的紧缺教师,出现了“要的人进不来,来的人又用不上”。一些新招聘的教师只会考试,但站不住课堂,管不住学生,难以胜任教育教学的要求。此外,教师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对长期泡病假、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不敢解聘或辞退。对于教学懈怠、知识老化等难以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无法进行轮岗交流,让其退出教学一线。

此外,我省的职业教育还没有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队伍,许多高技能人才受年龄、学历、资格等条件限制无法进入教师行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缺少一批“工匠之师”和“巧匠之师”,难以担负起培养现代化建设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一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陷入了“越办越差、越差越难招生”的恶性循环,广大家长根本就不愿也不敢将孩子送到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就读,不仅加剧了普职分流的竞争压力,更不能为我省加快现代产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实现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提供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与我省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目标定位不相适应。

三、几点建议

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调研情况,综合各方面意见,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衡量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落实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体制机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落实高校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等关键岗位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在各级党委(党组)对高校巡视巡察以及各级政府教育督导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好对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重视程度层层递减问题。深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提升“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水平,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将治理师德失范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研和评议制度,完善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坚决从严处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行为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失范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一是加强编制统筹、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健全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动态调整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在严格落实教师编制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我省教育现代化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的配备工作。加大教职工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地区教师编制大量空余却大量使用非编教师的问题。规范代课教师管理,制定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管理制度,解决中小学大量临聘教师存在的隐患问题。制定完善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教师备案制管理制度和政府购买工勤服务的管理办法。二是调整教师队伍结构,解决结构性短缺的突出矛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新高考制度改革后化学、物理、地理、生物等学科教师紧缺,以及体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普遍缺乏的问题;解决好教师队伍性别比失调,女教师占比过高、男教师普遍缺乏,以及教师年龄老化、年轻校长后备梯队不足等问题;解决好苏北、苏中地区骨干教师严重流失问题。建议苏北、苏中地区要对晋升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骨干教师采取签订服务期合约的办法,省级层面要出台确保优秀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的引导管控办法,对违反服务期合约的即行取消其职称并纳入失信记录,对抢挖苏北、苏中地区骨干教师的省内地区采取“挖一减二”的办法,即抢挖一个高级或特级教师,核减流入地两个高级或者特级教师职称(荣誉)名额。三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招聘制度,增强教育部门特别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健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将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不合格人员要坚决退出教学岗位。建立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推开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推进教育家办学。同时,解决好校长等管理人员占用教学人员高级职称名额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一是大力振兴师范教育。实施师范教育培养院校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师范生培养基地。进一步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明确师范院校招收师范生不得低于非师范生的占比要求,确保师范院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业。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在师范院校及有关项目评审时,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要求,加快我省师范专科学校升为本科院校的进度。按照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办好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的要求,加快我省优秀幼儿师专升为本科院校的进度。实施师范教育生源质量提升计划,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大力推动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突出教师教育创新实践教学,构建包括师德、教学、班级管理、教研等全方位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确保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鼓励支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举办师范专业。二是大力提升职教师资水平。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职教师资专业具有专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的双重属性,树立“大职教”“大师范”理念,尽快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规划,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机制,扩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规模,拓宽吸引优秀人才进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渠道,创新招录办法,吸纳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成为职业教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三是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建好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做强市级教师发展学院,重点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开展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

(四)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教师职业具有公共属性,公办中小学教师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切实担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着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解决教师编制应入尽入之前,要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等非在编教师待遇,做到同岗同酬。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重视教师住房保障,把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使其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加强教师合法权益保护,保障教师教学自主权,保护教师教育惩戒权,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校检查、考核与评比活动,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优化教育生态环境,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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