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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乐山师范学院地处世界三大遗产所在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成渝双城经济圈区域中心城市——四川乐山。

学校溯源于1940年四川省立乐山师范学校,赓续武汉大学1938—1946年西迁乐山办学文脉,1978年建立乐山师范专科学校,开启高等教育新起点。2000年省内首批升本,2006年以良好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由武汉大学支援建设。2023年纳入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育、林业、材料与化工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弘扬“敢为人先,臻于至善”的乐师精神和“弘毅自强,笃学践行”的校训品格,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立足乐山、面向川渝、辐射西南汉藏羌彝多民族聚居区,以本科教育为主、努力办好研究生教育,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

学校占地1150余亩,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在美丽的苏稽古镇大学城规划建设苏稽校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高级职称40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1200人,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等各级优秀人才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50余人。2003年起与武汉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3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博士500余人。

学校设有15个教学院,6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林学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建设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新农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国省级课程、专业、项目千余项。

学校现有特殊教育语言智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竹类病虫防控与资源开发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等9个省级研究平台(团队)。

学校面向农村基础教育探索出的“主辅修制”“校县结合、双向育人”“培养方案整体改革”等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各1项和二等奖2项,升本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6项,获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7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获省、部、市级科研奖励354项;在Nature等国际期刊发表SCI、SSCI收录论文及国内核心期刊论文4000余篇。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乐山师范学院。

 

一 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类别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考试科目

教 育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045115

小学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教育研究方法

045119

特殊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教育研究方法

林 业

095400

林  业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5林业基础知识综合

④803生态学

材料与化工

085600

材料与化工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4普通化学

(二)本年度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详见“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主页”(http://xueyc.lsnu.edu.cn/),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

4.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8.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和下载准考证

1.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六 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地点:初试地点为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参见《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具体内容详见“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主页”(http://xueyc.lsnu.edu.cn/)。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 复试

(一)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 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十 学制与学费

学生

类别

专业学位

类别

基本学制

收费项目

收费合计

(元/生·学年)

学费

(元/生·学年)

住宿费

(元/生·学年)

全日制研究生

教育

3年

8000

1200

9200

林业

3年

9000

1200

10200

材料与化工

3年

10000

1200

11200

注:以上收费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 奖助政策

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等。择优选择5%-10%毕业生留校工作。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每年按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100%覆盖。

(三)学业奖学金:

奖励类别

等级

奖励金额(元/生)

奖励范围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二等奖

8000

三等奖

6000

(四)学校资助政策:

奖励类别

奖励金额(元/生)

奖励范围

备注

新生助学金

10000

第一志愿报考、录取学生

一年级

6000

调剂录取学生

校级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8000

20%

二、三年级

二等奖

6000

30%

三等奖

4000

30%

(五)综合单项奖学金:

奖励内容

奖励标准(元/生)

比例

科研成果奖

1000—40000

据实奖励,不设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

1000—2000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参评学生的5%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上级规定

优秀研究生干部

500—1000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参评学生的10%评选;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按上级规定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00

参评学生的10%

专业实践先进个人

400

参评学生的10%

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及荣誉

300—10000

据实奖励,不设比例

优秀学位论文

1000—2000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按参评学生的5%评选;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按上级规定

(六)“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按不低于500元/生/月或学期的标准进行发放。

 

      

十二 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 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二)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

十四 学校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49

单位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电子邮箱:lsyjsc@ls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0

联系部门及电话:

研究生处  徐老师  15984399168 0833-2276026

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及联系方式

教 育

教育科学学院 佘老师 18981397009

林  业

生命科学学院 刘老师 13890650896

材料与化工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陈老师 13981393963

研究生处网址:http://xueyc.l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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