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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除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均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高校的推荐免试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单独考试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五)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六)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符合如下要求:

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报名时间安排:

10月9日至10日,我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10月11日至12日和10月15日至28日,我省应往届考生均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八)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九)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四)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组织进行。

三、复试

(一)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择优进行复试录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择优进行复试录取。

(三)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长与复试要求一致。

(七)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调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方式及毕业就业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为2.5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统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程类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3.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研究生:

(1)会计硕士(MPAcc):15000元/(生·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MBA):22000元/(生·学年)。

(3)公共管理硕士(MPA):15000元/(生·学年)。

(4)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38000元/生;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硕士:6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15000元/(生·学年)。

4.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

5.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学费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最新批示为准。

九、招生计划及奖助办法

(一)202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89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20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609人,非全日制286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不超过接收推免生计划)。

(二)奖助体系

1.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

2.学校不断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不断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我校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相关学院:

力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矿业学院、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相关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相关学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录取考生所在学院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一)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等有关文件为准。

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及辽宁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公告。

十二、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0418-5110021

网 址:http://yjsy.lntu.edu.cn/

电子邮箱:lngdyzb@lntu.edu.cn

十三、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十四、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ey-6V61VdtOE8nxxUduj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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