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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定于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举办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中低年级在校学生。就业赛道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高年级在校学生以及全体研究生,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本科生组面向本科三、四年级(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研究生组面向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校赛期间将举办校园招聘会、职业体验、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

四、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级初赛、校级半决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大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主办。

(二)校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学院完成选拔后,择优推荐校级半决赛参赛选手(本科生、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三)校级半决赛由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承办。校级半决赛参赛选手约6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20人,就业赛道约40人。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分配校级半决赛参赛名额。

(四)校级决赛由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承办,校级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2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8人,就业赛道约12人。结合参赛选手专业背景、目标职业及所属行业等划分赛场。

(五)校级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突出贡献奖等单项奖。校赛完成后,择优推荐省赛参赛选手。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参赛选手即日起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二)校级初赛(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各学院完成校赛组织工作不晚于2024年11月28日。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校级半决赛和决赛(2024年12月)。参加校级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现场比赛及同期活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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