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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网络通知: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电话通知:专人负责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建立复试考生QQ群。

六、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

学术学位考生 笔试:2024年4月1日15:00-17:0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圆形报告厅;面试:2024年4月2日

专业学位考生 面试:2024年4月2日

2.调剂考生复试: 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在复试群内通知。

七、资格复查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重点审核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见《河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进行身份审核。考生复试前,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实施“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生物学、生态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测试(笔试)、综合素养面试,均为百分制;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和60%;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生物与医药、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内容:专业英语测试、专业测试(面试)、综合素养面试,均为百分制;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和60%;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英语测试

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取一段专业英语进行诵读,然后进行翻译。

2.专业测试

学术学位考生测试范围:参照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专业学位考生测试范围:学科教学(生物)为普通生物学与教育综合;生物与医药为发酵工程与生物制药技术,专业知识面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4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内容。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综合素养面试

综合素养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诚实守信以及专业综合素养等情况。

(二)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复试成绩 = 专业英语测试×10% + 专业测试×30% + 综合素养面试×60%

总成绩 = 初试总分数/5 ×50% + 复试分数×50%

(三)总成绩排名

生物学排名:生物学是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专业方向属于二级学科。遵循以下排序规则:设定二级学科复试成绩最高分为100,其他考生分数与第一名分数的比值×100,即为该考生的相对分数;按照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复试排名。

生态学、生物与医药、学科教学(生物)按照最终成绩分数高低直接进行排名。

九、复试流程

(一)学术学位考生

1. 笔试

在面试前一天进行,时间120分钟。

2.面试

(1)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2)考生进入待考区,电子设备放在指定区域,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和准考证,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流程为专业英语测试(3分钟)和综合素养面试(7分钟)。

(二)专业学位考生

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考生进入待考区,电子设备放在指定区域,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专业学位)随机抽取专业测试考题,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流程为专业英语测试(3分钟)、专业测试(5分钟)和综合素养面试(7分钟)。

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公示成绩及排名。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执行。

十一、录取工作

1.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拟录取考生向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在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生命科学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生命科学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可申请复议。

学校纪委电话:0371-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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