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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关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试行办法》、《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指导意见》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完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应于第四学期完成。

2、  三年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十一月底完成;两年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3、  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二学期、最晚可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

5、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完成。

6、  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于第三学期9月份完成。

7、  翻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在第2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   上交材料要求

1、博士生开题材料包括《文献阅读情况表》、《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研究生论文工作安排表》、《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由各院(部)教学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

2、硕士生开题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文献阅读情况表》,《论文工作安排表》(学术硕士)、《开题报告登记表》(专业学位硕士)。

各院(部)应在每年12月5日前将各类别《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文献阅读情况表》、《研究生论文工作安排表》、《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等有关开题材料由相关院(部)收齐保存,待相应人员获学位后与其学位论文等材料一同存档案馆。

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今后每年均按此要求执行,不再单独下发通知布置,请各院(部)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各类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学位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注:

1、学术型硕士生文献总结、开题报告装订在一起,开题报告在前,文献总结在后。开题报告封皮为白色光面,封皮内容见封面样式。打印格式为A4双面,内容为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1.25~1.5倍。页眉采用五号楷体字居中打印“中国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文献总结”,页脚正中打印页码。所有参考文献均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标注,而且只列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文中被引用过的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文献总结、开题报告装订在一起,具体格式参照学术型硕士生文献总结、开题报告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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