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湘潭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1.学院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丽芝
副组长:易臣何、谭九生
成员:王协舟、毛太田、龚蛟腾、刘超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120400公共管理、12050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计划:120400公共管理专业计划招生指标10人(含硕博连读已录取3人、“申请-考核”制已录取1人);12050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计划招生指标8人(含硕博连读已录取1人,申请考核制已录取2人),学院共计招生18人,最后招生指标可能略有调整,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
四、复试分数线
1.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英语成绩
专业成绩
50
60
2.为了发挥学院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报考导师同意(以专家推荐书所填导师为准),可向公共管理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每名导师最多允许同意一名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破格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2点。
3.复试考生名单在公共管理学院网页另行公布。
请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加入复试工作群:
① 2023年120400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生复试群:338038259
② 2023年12050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博士生复试群:707673258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本次复试工作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考生应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120元/生)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为“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4.复试内容
(1)外语
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
采用面试方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面试
面试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
公共管理(120400):自然辨证法、005001公共政策学、005002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00):自然辩证法、005003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005004知识管理研究
加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120400)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复试地点
考生候场
4月13日上午(8:30--)
外语
公管院新楼301会议室
公管院新楼202会议室
专业综合
面试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术学位(120500)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复试地点
考生候场
4月13日上午
(8:30--)
外语
公管院新楼206会议室
公管院新楼202会议室
专业综合
面试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1)复试成绩为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外语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复试成绩B=外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50%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A*50%+B*50%
2.录取规则
(1)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f. 体检不合格者
3.录取类别
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2〕6号)执行。
5.住宿及收费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
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七、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六年。
学制与学习年限从获得博士生身份起算。
八、监督和复议
1.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学校监察专员办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校研招办0731-58292051
公共管理学院0731-58293334
九、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