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渭南高级中学30%的招生计划、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15%的招生计划作为统招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之外的县市区招生,实行指标到县(大荔县、蒲城县、富平县,每县招生不得超过120人,其余县市区控制在80人以内),依据学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自动转为区域内统招计划。剩余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录取,依据学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临渭区、高新区学校,其余各县市区确定的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域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3.临渭区、高新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城两区招生,依据学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
4.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和招生对象与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一致。其中,渭南工业学校面向临渭区、高新区招生;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蒲城县招生;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澄城县招生。考生成绩在达到区域最低控制线以上,依据学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