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公开招考博士申请人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综合考核前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网络会议远程进行。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均为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若有毕业证);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和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人员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在读硕士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从招生系统中打印)。
*特别说明:
申请人员来源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外校本科直博、本校无法返校本科直博及本校无法返校硕博连读申请人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供核验。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本校已返校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需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3、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预计安排在2021年9月12日-15日期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中公开招考博士、校外本科直博、本校无法返校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申请人需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参加综合考核;本校已返校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申请人在清华大学校内指定地点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2、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1)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5位专家组成,每位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2)公开招考博士生、硕博连读
综合考核由笔试(英语)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以面试成绩为准:
笔试:英语。请考生用英语写出自己所学专业方向的发展现状、未来前景的认识以及研究设想,限1600-2000词,考生需通过招生系统下载我院答题纸模板,在答题纸模板上作答后打印、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将此文件通过招生系统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20:00前。
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分笔试(英语)和面试。笔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5位专家组成,每位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面试成绩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报考的导师所在系所或团队进行考核分组,跨学科或跨专业导师的名额只能放在一个考核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导师招生名额所在组进入相应的考核组。各考核组根据本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本组招生名额以及考生的调剂意愿等信息给出建议初选学生名单。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各组初选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对于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学风问题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如出现考生放弃我院初步录取,我院将从考生所在考核组进行顺序递补,如出现本组无顺序递补人选时,由该组考核专家集体讨论决定将从我院专业相近的其他考核组进行递补。
如出现报考生源不足,由该组考核专家集体讨论决定将从我院专业相近的其他考核组进行调剂录取。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网络远程考核事项说明
通过材料审查入围综合考核的公开招考博士、外校推免生、本校无法返校的推免生及硕博连读申请人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及考核的准备。
网络远程考核软件:首选软件:腾讯会议;备用软件:瞩目会议;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及软硬件测试安排:预计安排在9月11日前后,具体日期和时间安排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六、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3051
电子邮箱:hyy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