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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

2022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法学院对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采取相同的考核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综合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前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形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此次会议同时完成对考生端“腾讯会议”远程面试软件及硬件的测试。参会通知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生学生证;报考直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本科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7)外语成绩证明。

考生在资格审查视频会议上需宣读本人签名的《清华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查验考生远程面试软硬件准备及面试环境。会议将进行录音录屏

二、综合考核

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为书面测试+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必须有不少于60分钟专业书面测试和不少于3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专业基础知识、英语能力等。

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将采取网路远程考核的形式。

网络远程考核软件“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安装“腾讯会议”(最新版本),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硬件要求:考生须以双机位登录,需要2台终端设备(一般为1台电脑、1部手机,应均有音视频输入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正式面试时,后机位要设置为视频模式,不接入音频)

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21年9月 10日上午8:00-9:00(各组统一时间笔试)。笔试的具体要求9月9日将通过考生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

面试时间:

1)民法学一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 10日9:15开始;

2)刑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开始;

3)国际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9:15开始;

4)知识产权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开始;

5)法社会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能源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开始;

 6)民法学二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9:15开始;

7)商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9:15开始;

8)比较法学、法律史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上午9:15开始;

9)法学理论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2 日9:15开始;

10)诉讼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2日9:15开始;

1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组

面试时间:2021年9月 12日14:00开始;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推荐拟录取

推荐拟录取排序依据: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每位导师名下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如果有导师未完成招生指标需要调剂,必须在报考方向、笔试试卷、面试小组均相同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1334,

电子邮箱:law52@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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