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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3.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11月8日10:00—11月9日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11月13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11月13日20:00-11月17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须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11月13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12月6日—12月8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12月9日(周六)、10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及考点安排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2.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其他相关信息,请详细阅读《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网址:https://www.shehr.edu.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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