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海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指南》(琼商建规[2020]2号)要求,昌江海螺环保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材料已由昌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上报,海南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海南省商务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公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昌江海螺环保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地地址:海南省昌江县叉河镇叉河大道北侧叉河村路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21UDP72
举报受理电话:0898-65352850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hnswt10@hainan.gov.cn
举报受理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二楼201室
邮编:570203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