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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0修订版)》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建工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9月23日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月23日之后取得证明材料的符合业绩统计要求的材料可另行补充),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行信息填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晏老师,88981343)。

二、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文件主题以 姓名+申报表、姓名+一览表 命名发送至:zjuhr@zju.edu.cn

1.《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申报系统生成)。

2. 《建工学院2020年拟聘 教授 人选业绩一览表》、《建工学院2020年拟聘 副教授 人选业绩一览表》。

(二)纸质版材料:

1.《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

2.《建工学院2020年晋升高级职务教学情况表》,需教育教学办签字;

2. 发表的论文:每一篇论文首页+收录、影响因子、国际期刊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3.科研项目:请提供项目批件、协议、合同、经费到款等相关证明;

4.获奖、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5.著作或教材:提供出版物原件,封面、摘要、封底复印件;

6.学术影响力、学术组织任职及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交叉学习课程、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及出国(境)经历证明等,辅导员、班主任任职证明需学工办签字。

上述材料请在9月24日15:00前提交到组织人事科(安中大楼A-323)。

三、评聘条件

各类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 基本条件 详见《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其中: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具体任职条件详见《建工学院2020年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四、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申报教师、教学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 10月9日前,组织对申报人员的党支部测评工作,具体由申报人员所在支部组织实施,测评意见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组织人事科。 

2. 10月12日前,组织高校教师系列、教学系列的述职测评会,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 10月底前,确定高校教师系列、教学系列参评人员。

4. 11月下旬,完成送审工作。

5. 12月上旬,组织召开中级评审会,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申报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职员职级的申报、审核及有关评审流程,请查阅学校“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申诉、投诉和举报

学部评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学部办公室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人事处受理。受理举报时限为各级评委会会议评审后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超出期限后不再受理。

涉及学术不端的,根据浙江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前,不影响评审程序的正常进行,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建工学院组织人事科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1、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建工学院 2020年拟聘 教授 职务人选业绩一览表

3、建工学院 2020年拟聘  副教授  职务人选业绩一览表

4、建工学院2020年晋升高级职务教学情况表—空

5、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重要科研项目说明.docx

6、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 号)

7、建工学院2020年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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