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法爱护航让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惠及更多家庭  > 以法护航!让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生活,"有爱"融合

以法护航!让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生活,"有爱"融合

中国日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 程思)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础。

据记者了解,我国具有庞大的现实和潜在障碍人群,目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残疾人数量达到8500万。还有大量的有需求人群。无论是起居生活、融入社区、康复教育,还是就业商务、文化娱乐、体育锻炼、旅游休憩等,畅行无障碍,才能有保障。

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彰显社会文明进步。 9月1日,一部与残疾人、老年人等息息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下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其中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公共服务场所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表示,"这是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里程碑,是社会文明和人权保障的巨大进步,是适老化改造的必然要求,更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大举措。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了依法治理的道路。"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启无障碍法治化的新进程。如今,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主干,以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厚积薄发,"无障碍法"呼之欲出

家住辽宁铁岭的阚丹菊于2000年因患脊椎病造成双下肢功能障碍,2019年又因外伤造成右下肢骨折,愈后不能独立行走。2021年,铁岭县残联对她家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将门前台阶改为坡道并安装扶手,厨房里配置了品牌微波炉、电磁炉及多功能锅,为其生活、出行提供了便利。阚丹菊非常满意,逢人便说还是党的政策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实践,无障碍理念不断普及、内涵持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也逐渐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越来越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快速发展,为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民法典》《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中进一步强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关部门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评价规则,持续推进无障碍市县村镇建设,政务网站和APP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交通设施和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等也都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残联推动将为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列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点专项工程,截至2023年6月底已完成近70万,进展良好。雄安新区、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这些成效都为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积累了经验、培育了示范、提供了实践、储备了力量、奠定了基础。

2022年3月4日,北京冬残奥会在国家体育场开幕,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此为契机达到了新高度。据记者了解,在北京市、河北省的共同努力下,所有场馆都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来自世界各地的残疾人运动员感受到中国的温暖、便利和友爱。纵观整个冬奥冬残奥历程,从理念意识到行动规范,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从比赛场馆到主办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贯穿始终、同步推进,成就有目共睹、成效充分彰显,留下了宝贵的冬奥遗产,成为展现大国形象和人权保障成就的亮丽名片。

但总的来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尚不匹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不系统、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等问题,加之《条例》位阶不高、规定较为原则、管理体制不明确,容易导致"落空"。

基于此,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集中规范。

顺势而为,"无障碍法"应运而生

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中国残联等部门重视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需求,开始着手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广大残疾人也积极参与,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为推进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吕世明联名三十多位常委建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在陈国民代表的倡议下,上海代表团提出"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议案,引起大会高度重视;李莉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确定为55号议案。

据了解,为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全国人大社会委牵头成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赴相关地方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委托中国残联征求了5万余名基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022年10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有关同志介绍,法律草案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充分征求地方人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残联、基层社区代表意见等的基础上,再次到相关地方调研,并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修改完善草案。2023年两会期间,盲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建议加强大字版教材的出版和供应,满足低视力学生的需求。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王永澄代表的意见。5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在福建调研期间,进一步听取了王永澄代表的意见。根据王永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广东江门的残疾人吴腾信同志自强不息、奋斗脱贫,通过全国人大广东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意见征询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专门委托有关同志看望吴腾信同志,表达对他积极参与法律草案意见征询活动的充分肯定和诚挚问候。

经过三审之后,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习近平主席以第6号主席令正式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在法律制定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来自人民的智慧和声音,凝聚民意、民智、民力,以无障碍环境建设这一"小切口"立法,展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成果",助推我国社会文明更加向前迈进。

明确职责,"无障碍"有法可依

据记者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具体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全面系统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制度机制作出了规定,亮点纷呈。透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一条一款,展现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彰显了党的二十大擘画宏伟蓝图的深化践行。

法律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基础上,进而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府主导,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进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法律还规定了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职责。

为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实到位,法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要求政府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通过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等方式,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

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获取信息、进行交流,实现网上办事,法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电信业务经营者等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硬件终端产品、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便民热线、紧急呼叫系统等应具备或者逐步具备相应的无障碍功能。

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获得公共服务,法律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规定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要求,对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的,要求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法律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估、信息公示、投诉举报处理答复等相关工作。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规定残联、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相关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充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它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又一成果,不仅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保障和支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