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4月7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反映。其余注意事项有:
1.公示期内,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与导师完成双向选择,导师将根据考生意向导师志愿填报情况经双向选择确定最终结果并提交学院汇总。
2.拟录取考生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204-1,邮编:510006,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0-39380318)。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备注为“联合培养基地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基地(请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j/QnAjTVm.aspx)并签订相关协议(下载附件填写,请于4月9日下午15:00前发回word版本至邮箱:scutfxyss@163.com签名处使用本人电子签名),未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0-39380318
学院纪委:020-39380306
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附件: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联合培养基地承诺书20210315.docx
法学院
2021年4月7日